剛因為香港政府宣布成立「環境和生態局」的計劃高興,以為「生態」終於在施政層面得到高度的確認,地產商卻幾乎同時成功衝破城市規劃委員會關卡,得以在南生圍填魚塘、建高廈,正是:這邊廂控制了火勢,那邊廂又新起火頭,令人沮喪,究竟香港生態和濕地何時才得安寧?
在保護生態和濕地這件事上,香港現在全中國最落後,實在令愛護香港的人痛心,以下讓我簡單介紹內地近年的重大轉變。
中國政府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1950年代以來,隨着人口增加,經濟開發,尤其是1978年改革開放後,全國各地的濕地遭到圍湖造田、圍填海造地的侵蝕,面積大幅減少,嚴重損害濕地發揮的生態功能,其中沿海灘塗面積銳減超過一半,情況岌岌可危。
幸好對於生態重要性的認識來得及時,1992年國家加入《拉姆薩爾濕地公約》;2004年國家訂定《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陸續建立大批濕地保護區,包括數十個國際重要濕地;2012年十八大確立了「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方向,「生態文明」成為社會主流,濕地的生態功能漸廣為人知,包括涵養水源、淨化水質、維護生物多樣性、蓄洪防旱、調節氣候和儲碳固碳等,對維護生態、糧食和水資源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2018年習近平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說明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堅持:「在環境品質底線方面,將生態環境品質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作為底線」(註1)。
在這個背景下,三件大事值得注意:
一、2018年4月生態環境部成立,除了原環境保護局職責,還包含氣候變化、山林、江河、海洋的生態保護,年底更組成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
二、2018年7月14日國務院發出通知(註2),為了保護濱海濕地,除了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會確定的「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國嚴禁圍填海,收回省市的審批權,全部集中由國務院處理。
三、2021年12月24日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濕地保護法》(註3),由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禁止佔用國家重要濕地,要求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當避讓濕地,以及提出禁止佔用紅樹林濕地等規定。
港府沉迷粗放增長 漠視破壞海洋生態
反觀香港,智庫推動填海造人工島,政府啟動過千公頃人工島項目,仍然沉迷粗放增長經濟模式,漠視破壞海洋生態,又有人昧於科學和國際條約的規定,聲稱填海與濕地無關,根據《拉姆薩爾濕地公約》規定,濕地包含於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洋,擬議的人工島範圍約一半符合濕地定義(註4),如果把選址移出去6米以上深海理論上可以在文字上避開限制,不過誰會笨到故意去「深海填海」!
濕地方面,香港地產商數十年如一日想方設法擠入米埔濕地建屋,同一地盤多次往城市規劃委員會闖關,屢敗屢戰,不幸的是:他們失敗一次不等於不可再試,但嘗試只要成功一次,濕地就一去不回。在這場不對稱的鬥爭中,濕地處於必敗之地,除非制度改變到地產商失敗一次等於永久失敗,真心保護濕地的政府必須有所作為,設置穩固機制阻止破壞者闖入濕地生態紅線,而不是坐視地產商濫用《城市規劃條例》入侵濕地。
香港的落後在於:國家為了保護生態而嚴禁填海,香港卻藉「一國兩制」之名鑽空子搞粗放增長經濟,繼續走在填海1000公頃、破壞海洋生態的路上,國家為了保護生態尤其是濕地,而立法管控和強化執法隊伍,香港政府卻坐視地產商利用制度漏洞入侵濕地,束手無策,令人產生「口惠而實不至」的印象。
願望政府深刻認識「生態文明」概念,以及「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同註1),施政重視生態、愛護生態、恢復生態,並以具體政策、法規和行動,大力守住「環境品質底線」,嚴格保護生態、濕地,配合全國的行動,千萬不可讓香港成為全國最落後地區,拖住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後腿。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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