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公司兩年前買了兩層中環中心之後,有一個老友見到面都會話我們同誠哥對賭,一定恨錯難返。
我已經解釋過幾次,買樓是不會恨錯難返,只有賣樓才會,我們買樓投資,並不一定會贏,當時不利兮,唯有話有買貴冇買錯,而這句話真正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守得住,請對方放心,唔會恨錯難返咁大件事。
可惜老友不明白,每次見面,無論人多人少,一定會再提一次,有時都幾無奈。
持BNO移居英國 憂兩頭唔到岸
老友一直睇唔好香港,奈何條件有限,移民也不是那麼容易,但自從英國宣布BNO計劃,老友坐言起行,不但立刻準備用BNO移居英國,並且將自住單位也賣走。
不過,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最近他擔心移居英國之後,流亡英國的香港人知道他是用BNO移居英國,表示他對中國及香港不滿意,就會游說他簽新約章,他當然可以唔簽,但5年之後英國未必會接受他申請移民,簽了之後仲大件事,可能觸犯了《國安法》,唔可以再返香港,變成真正的恨錯難返。
所以,他遲遲未敢起行,但自住單位已經賣走,如果現在要買回類似單位,最低限度要多付10%,都未必可以買到,老友終於明白,只有賣樓之後才有機會出現恨錯難返。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