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中央出手修改《基本法》附件有因由

曾鈺成認為,中央政府欲透過香港選舉制度,保證未來選出的立法會議員和行政長官能夠互相配合,加強合作。中央政府此舉並非只是單單增加原有議席,而是要賦予選舉委員會新的權力。

隨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正式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愛國者治港」及改革香港選舉制度,成為近日的熱門議題。由亞太法律協會主辦的「愛國者治港」、完善選舉制度名家訪談系列,該會會長、中國法學會理事鄺家賢律師周五(12日)訪問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就相關議題進行對談討論。

鄺家賢律師指出,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曾指出,修改《基本法》的目的是要把一些非愛國人士排除在治港者的體制之外,而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亦解釋,此舉能妥善處理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制度,以及行政與立法之間的關係。透過擴大現有選舉委員會的職能,選舉委員會除了透過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及產生一部分立法會議席外,還可提名立法會議員參選人。

改變選委會職能須修改《基本法》

曾鈺成估計,中央政府欲透過此機制,保證立法會議員和行政長官能夠互相配合,加強合作。由於現時須改變選舉委員會的職能,所以須修改說明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基本法》附件一,相信中央政府此舉並非只是單單增加原有議席,而是要賦予選舉委員會新的權力。

根據《基本法》附件一,選舉委員由四個界別組成,而經過全國人大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後,特區政府將設立一個1500席的選舉委員會,並由五個界別組成。而當中地區組織代表仍須拭目以待。曾鈺成估計,中央政府會根據《基本法》第97條定明地區組織,地區組織的定議不限於區議會,而中央政府亦將會清楚地解釋地區組織的定義。此外,選舉委員會將新增一個界別,則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以及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成員可來自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及中國法學會等全國性機構。

如何定義地區組織須拭目以待

鄺家賢律師提出,中央政府修改《基本法》,全面落實愛國者原則,提出愛國為參選最低標準,從政治體制中排除非愛國者。曾鈺成表示,此舉並非要令所有立法會議員對政府唯唯諾諾,他解釋立法會議員的職責,包括監察政府和代表市民的聲音等等,他相信,即使修改立法會議員的參選條件,亦不會產生「忠誠的廢物」。

鄺律師指出,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稍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基本法》附件二,而特區政府也需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以及當這些修改工作完成後有效地依法組織和規管有關的選舉活動,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未來的工作頗為緊迫。

必須先產生新一屆選舉委員會

曾鈺成指出,要如期進行今年原有的兩場選舉較難,因為附件一、附件二須經本地立法,而且選舉委員會的產生需時,但由於參選者必須由選舉委員會提名,所以必須先產生新一屆選舉委員會。未能確定會否改變選舉委員會的任期,所以他指出,須等待人大常委會提出具體方案,而他亦不會低估本地立法的難度。

鄺家賢律師提出,立法會議席大改組,地區直選、功能組別及選委會的具體議席分布情況,則有不同版本,包括版本一:三大界別平均各佔30席,版本二:直選席位將減至20席,功能組別為30席,選委會佔40席。曾鈺成相信,有關比例將由人大常會決定相關比例。

鄺家賢律師總結,她期望人大常會的修正案愈多細節愈好,可加快本地立法過程,希望香港愛國者以大局為重,香港應積極參與國家發展,參與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為中國人,與有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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