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善波:港大事件未了 調研小組責無旁貸

特首在這問題上很難不介入,因為校委會主席職位是由特首任命的。王沛詩與張翔是上屆政府時期獲任命,與現任特首無關,這令他更能公正地處理兩人的去留。

港大的內訌風波,始於去年出現的匿名投訴張翔校長事件。到了今年5月,校務委員會「突襲」,被指在校方管理層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出加設兩個副校長職位、委任一批署理副校長,及調動一些副校長的職務。在校長強烈反對下,校委會通過了決議。而由於校長拒絕合作,決議無法落實,造成雙方互不相讓的僵局。

校長張翔認為校委會的決定是「違法」、「違反程序」,曾揚言考慮提出司法覆核。校長在這認知下,當然不會執行這個決定。校委會主席王沛詩則強調校委會有這個權力,並稱早已通知校長一方。校委會隨即公開發文,指謫校長的一些表現,引致校長回應,使矛盾白熱化,對大學的聲譽亦已造成一定傷害。

張翔校長表明,他並不知道副校長人選,校委會一方指校長早知道這事,明顯是在狡辯、撒賴。(香港大學圖片)
張翔校長表明,他並不知道副校長人選,校委會一方指校長早知道這事,明顯是在狡辯、撒賴。(香港大學圖片)

政府完全低估問題複雜性

面對雙方膠着的這情况,政府隨即於6月11日宣布成立一個調研小組去處理這事,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雷添良組成,級別並不高。政府接着便向傳媒吹風,指很快就會有結果,可見政府完全低估了問題的複雜性。

經過一個多月後,近聞調研小組的工作已有進展,有關方面近日向多個傳媒吹風,指小組已達成了階段性的結論,並有了初步解決方案建議。綜合媒體報道,調研小組提出要放棄個別暫任副校長的任命,這反映校委會的決議在某些環節上着實出現了問題。

最明顯的是首席副校長的調動及任命。根據《香港大學條例》,首席副校長須由校委會在諮詢教務委員會後才能任命。張翔校長表明,在校委會審議9名副校長任命之前,他並不知道人選;而校委會所謂「校長早已得知」的,亦只是指議程中有涉及討論副校長事宜,但議程及會議文件均無提供任命人選名單。校委會在這事並無諮詢教務委員會就作出任命,明顯違反了香港大學條例。校委會一方指校長早知道這事,明顯是在狡辯、撒賴。

校委會的決議,包括幾個動作。除了在暫任首席副校長一事上是明顯違反學校規定之外,另外的舉措涉及隨意調動一些副校長的職能,很多在事前並沒有通知當事人,也沒有取得當事人同意,更有涉及違反校方與當事人的聘用合約的情况。這幾點有關方面向傳媒吹風時亦已承認,很多調動因此不能落實。可見校委會今年5月的決議,其操作是多麼的粗暴及荒謬。

矛盾爆發後,特首成立兩人調研小組,小組首要任務是了解事情實况,以及涉及的問題、法律和規則。(政府新聞網截圖)
矛盾爆發後,特首成立兩人調研小組,小組首要任務是了解事情實况,以及涉及的問題、法律和規則。(政府新聞網截圖)

是非不明下提妥協方案 極不負責任

政府任命的調研小組有3個任務:(1)釐清事實及了解各方問題;(2)協調內部溝通,協助各方配合,加強彼此合作;(3)按調研情况提出意見,並就改善措施和良好做法提出建議。故此,調研小組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弄清楚事實及問題,並給予一個明確、公開的交代。

政府有關消息人士透露,調研小組為協調解決校委會主席與校長的矛盾,建議落實部分任命,以及因為各種原因放棄部分任命。有關消息指出,調研小組的方案是「讓張翔和王沛詩雙方希望任命或希望保留人選的要求得到滿足」,小組已「以書面形式將相關協調方案分別提供給校長張翔和校委會主席王沛詩,希望雙方放下分歧,以港大利益為首要,攜手合作,妥善解決問題」。這是在公眾尚未掌握事實下,以不分黑白、是非不明的態度推出妥協方案,這是極度不負責任的做法。調研小組避開了今年5月校委會決議是否合法、符合程序的問題,企圖說服雙方接受一個妥協方案,這明顯是不可能的。

主席與校長的矛盾長期存在,本質是不可能調和的。去年出現匿名舉報校長一事之後,校委會隨即無限上綱上線,在未查清楚事實前就將問題提升為「誠信」問題,並立即成立兩個專責小組去處理匿名舉報,這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主席的動機。很明顯,兩人早早已失去合作的基礎。副校長情况的不理想狀態,就是一個反映。

主席推出的決議,主要是針對兩個協助校長工作的關鍵人物。首先是首席副校長,即學校行政領導的二把手;當校長外出,或因任何理由而不能或無能力執行其職能時,職權則交由首席副校長執行。主席另一關鍵動作,就是將校長團隊負責人事事務的宮鵬副校長調走,企圖在校長行使人事權上設下阻礙。

作為香港大學校監的行政長官李家超,據聞早在事件爆發前,就曾多次單獨聽取王沛詩主席及張翔校長的申訴,因此特首應該是比較清楚兩人之間的問題,唯他明顯未能擺平雙方矛盾。矛盾爆發後,特首成立兩人調研小組,小組首要任務是了解事情實况,以及涉及的問題、法律和規則,這應是特首要介入這事情時必須有的資料。而這些問題,單單靠聽取雙方陳辭,未必能夠弄清楚。這是調研小組最能夠做、最應該做的事情。

調研小組應弄清真相法規 由特首決定

事情弄到如此地步,主席與校長明顯不能再合作。調研小組嘗試撇開是非對錯的問題去化解兩人矛盾,是錯誤的,也是不可能的。調研小組應該仔細弄清楚事件真相,及其涉及的法律、規章等問題,完整地提供給特首,讓特首做決定。

特首在這問題上很難不介入,因為校委會主席職位是由特首任命的。王沛詩與張翔是上屆政府時期獲任命,與現任特首無關,這令他更能公正地處理兩人的去留。特首的取捨是決定性的,這是因為校委會主席的任期到今年底就屆滿;如特首延任主席,校長便很難留下。在早前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裏,中央明確指出香港要「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相信特首在弄清事情真相後,會做出正確決定。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