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正式開審,他被控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3罪,預計審訊約需80多天,受到西方廣泛關注及大肆炒作。別有用心的外國媒體及政客最近就此案大造文章,歪曲真相,誤導公眾,藉機抹黑《香港國安法》及司法,甚至公然要求「放人」,令案件被政治化。香港司法獨立,不容外人干預,沒有人能夠用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凌駕於法律之上,只要是亂港禍國的份子都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外媒稱港人自由受限 說法無稽
《香港國安法》並非如海外媒體形容的嚴苛,香港實際上沒有任何政治打壓或迫害存在,該法例甚至沒有煽動叛亂罪,更沒有限制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以及沒有禁止批評政府。反之,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有煽動叛亂罪,包括回歸前英國管治的香港都有明文規定。至於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都在《基本法》規定得到保障。在香港批評政府也是合法的,大家可見社交媒體與新聞媒體上批評政府的聲音依然存在,並不受限制。因此,外國一些媒體指香港自由受到限制實在無稽,可見他們捏造新聞已成為常態。
事實上,黎智英的控罪與言論自由無關,跟他與外國勢力合作從事損害香港的惡行卻息息相關。眾所周知他創辦的媒體與經常在各地推動顏色革命的美國組織有緊密聯繫。資料顯示,80年代起接手美國中央情報局海外活動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US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直接資助香港的反政府社運組織,甚至僱用本地人士反中亂港。2020年一宗在華盛頓的資金爭議案揭露了美國國際媒體署(US Agency for Global Media)秘密將數百萬元給予香港示威者,以支持其從事反中亂港活動。該些示威者又與專門訓練打手在街頭引發暴動推翻政權的西方組織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美鼓吹反中亂港 港警必然追究到底
以上種種事實都是西方媒體絕口不提,甚至不會報道的。然而,這是為何香港要雷厲掃除反中亂港分子,並懸紅通緝鬼祟的外逃者。《香港國安法》落實已有數年,至今仍有外逃的反中亂港無恥之徒繼續做外國代理人,持續造謠抹黑香港。香港市民都支持警方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不法之徒追究到底絕不姑息。
黎智英面臨的控罪都是與其他社運人士或媒體高層合謀犯下,有些被告都已經承認控罪,並會以控方證人身份頂證黎智英,相信他的律師將很難為他犯下的罪行辯解。
若問黎智英會否得到公平的審訊?答案是肯定可以。香港擁有健全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基本法》在憲制層面保障香港司法獨立,不受任何干涉。至於香港是否在國際上得到外國媒體公平的評價和報道?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中國人有句說話「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我呼籲海外人士要了解香港,應親身來港感受一下。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在案件開審前到外國乞求撐腰,成功招引外力干預案件,他明目張膽勾結外國勢力,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令人髮指。然而,我相信香港司法公正,違法者終有一天會被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