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外國天主教領袖促釋放黎智英 港府堅決反對並強烈不滿

10名來自美國、英國、印度、澳洲等地的天主教樞機主教與大主教本月初發起聯署,呼籲香港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對此政府發言人回應稱,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該等外國天主教領袖作出顛倒是非的言論。

10名來自美國、英國、印度、澳洲等地的天主教樞機主教與大主教本月初發起聯署,呼籲香港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被扣押近三年的天主教徒黎智英。政府發言人回應稱,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該等外國天主教領袖作出顛倒是非的言論,對香港內部事務和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作出不當干預。

該10名天主教樞機及總主教於11月1日的聯署聲明指出,在香港自詡維護法治及尊重言論自由的社會,像黎智英這樣遭受的殘酷壓迫是不容存在的。聲明續指,黎智英為捍衛自己所信的價值和挑戰政權,他已失去事業,被斷絕與家人來往,並已囚禁獄中逾千日,未來可能還要監禁多年,而黎智英已年屆75歲,認為政府必須立刻釋放他。

政府發言人對此回應稱,堅決反對並強烈不滿,形容有關言論是顛倒是非、誤導亦抹黑,強烈敦促有關天主教領袖認清事實,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及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任何人不論其身分為何,企圖干預香港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法治。作出任何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或發表該等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港府指黎已充分行使其辯護和上訴權

發言人續稱,就所有涉及黎智英的案件,他充分行使其辯護權和上訴權,由擁有獨立審判權的法庭在公開審訊及聆訊後基於適用法律、事實和證據作出裁決和判刑,而判刑理據亦已在公開的判刑理由書中詳細解釋。政府強烈敦促該等外國天主教領袖認清事實,立即停止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和香港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

政府重申,本港乃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基本法》第25條保障香港居民在香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倡議某類人可以因其身分享有特權,縱使犯法也無須被拘捕或面對法律制裁是完全違反法治精神,包括新聞從業員在內的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

此外,《基本法》第85條訂明,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特區政府強調,定當繼續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權利和自由。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等3間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其後案件開審延後,最新押後至今年12月18日開審。(亞新社)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等3間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其後案件開審延後,最新押後至今年12月18日開審。(亞新社)

外媒批黎遭關押千日尚未開審

黎智英為壹傳媒集團創辦人,他與《蘋果日報》等3間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原定2022年12月1日開審,特首李家超就黎智英能否在本案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抗辯,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港區國安法》,但港府已經否決了黎智英自己指派的律師,案件遭到押後到今年9月25日開審,但於開審前一個月、處理該案的國安法指定法官表示,考慮到另一宗國安法案件民主派初選47人案仍未完成審訊程序,建議將本案再押後3個月至今年12月18日開審,預計審期80日。

今年9月26日黎智英被港府逮捕剛滿1千日前夕,《華爾街日報》於25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黎智英的勇敢揭露了中國對香港的虛假承諾。評論指出,黎智英被囚1000天是個可恥的紀念日,提醒了世人黎智英的勇敢,以及中國對國際條約和法治的蔑視。

評論提到,黎智英因為勇於爭取港人的自由,成為中國及香港政府的眼中釘,他因為和平參與三項抗議遭定罪,其中包括六四紀念活動。他還被控商業詐欺遭定罪,而美國國務院稱該指控根本就是「虛假不實」。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