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的社運抗爭──嚴浩、鮑起靜對談

鮑起靜與嚴浩同是左派學校的學生,1967年對他們來說是怎樣的呢?當年他們與警察金有什麼交集?

編按:史家嘗言,1967年的「六七暴動」是香港近代歷史的分水嶺。今年是「六七暴動」55周年。正所謂「以銅為鑒,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鑒,可以明得失。」是故,便有了兩位六七當事人的對談記錄。鮑起靜女士,當時是中四學生;嚴浩,當時是中三學生。他們兩位同一左派學校的學生,1967年對他們來說是怎樣的呢?

承接上文:〈「文工團」種下的藝術種子──嚴浩、鮑起靜對談〉

嚴:嚴浩 鮑:鮑起靜

嚴:記得我們文工團第二隊被警察抓捕過一個,打了一頓才放出來。好像是因為寫大字報。我自己沒寫大字報。但只是因為我的字醜,輪不到我寫。

鮑:學校同學有寫大字報,但不會在街上貼。一般是寫自己的看法或評論,在學校裏貼,我記得每個班都有。派傳單都要自己印,就算別人寫,做好就拿去派。爸媽也不擔心,可能女生通常不會做太危險的事。我也沒有寫過大字報,因為那時我們都不是尖子,畢竟家庭出身是所謂的知識份子,不能成為尖子。不是尖子就不是尖子嘛,也沒甚麼。當時被捕的同學,只不過是走過,貼了標語,就被羈留了十幾天,回來跟我們講遭遇,例如被人打,逼他認罪。當時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嚴:有天我重遇以前的同學,講起一件事,我覺得自己運氣很好。原來當年有一天有個朋友和我一起去派傳單,他居然膽敢去警亭派傳單給警察,叫我在旁邊等他。幸好當時那個警察忙着指揮交通,不理他。

鮑:我去過南庭(按:即南九龍裁判法院,現已停運)、北庭(按:即北九龍裁判法院,現已停運,其法院大樓曾活化成【香港】薩凡納藝術設計大學)。當時這兩個地方會審判學生或被捕工人,我們去聲援遊行。

嚴:那應是很早期吧,應尚未有文工團,剛好是5月。我記得班主任曾經帶我們去了南庭,那是唯一一次老師組織,以後的運動都沒有老師參與。就是那一次,警察施放了催淚彈。

鮑:是嗎?我好像去過南庭的,但好像沒遇過催淚彈。

嚴:可能我們不是同一次去吧?我記得到那裏的時候,已經有很多人了,大家迫上樓梯。看到有一個人,當時不知道那就是「便衣」。他蹲在石柱頂上挨着。我們以為是工人,就說:「工人叔叔你下來,小心他們放催淚彈會傷到你。」「工人叔叔你快下來!」不停地叫他。他沒哼聲地看着我們。沒多久就放催淚彈,我們便手挽手,「嘭」一聲催淚彈飛下來,那個人就跳下人群中,踩着我們、推倒我們,我被壓在最底,上面都是人,根本爬不出來。同時,警察就在樓梯上,敲着盾牌衝上來,我就呼叫:「救我啊!救我啊!」有位同學,忘記是誰,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竟然忘記了他的名字!他就回頭把我拉了出來,而我上面的人已經全都暈了。回去後才發現自己滿身污跡。

鮑:我沒遭遇過。或者我只去了北庭,但叫完口號就走,由學校組織的。當時我們不知道催淚彈是什麼,只是在電影裏看過。其實香港是很少放催淚彈的。

嚴:就是很大的煙,看到有一排槍射過來,也不知道上面的同學後來怎樣了。

原刊於《明報月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嚴浩、鮑起靜對談 5(按此閱讀嚴浩、鮑起靜對談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