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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回收 任重而道遠?

政府除了致力提升玻璃回收率的同時,也應提升玻璃再造品的普及度,如進一步推廣環保磚及玻璃砂等玻璃再造品的應用,鼓勵工程及建築業界使用本地生產的玻璃再造品,令本地回收產業鏈得以完善。

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玻璃樽徵費)在11月正式於立法會獲得通過及刊憲,明年2月起玻璃樽供應商可登記及申請豁免及容器廢物處置牌照,5月起計劃即將全面實施,供應商及入口商日後要就玻璃飲料容器,繳交每公升0.98元的徵費。計劃能否推進本地的玻璃回收,成為香港的減廢里程碑之一?

香港玻璃回收里程崎嶇

回顧2016年隨政府通過了《2016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產品容器)(修訂)條例》,環保署正式委聘承辦商於港九新界提供免費玻璃容器回收及處理服務,現時玻璃回收主要依賴由政府委聘的玻璃管理承辦商收集其回收點網絡(如酒吧、食肆、商場及屋苑)及「綠在區區」的玻璃容器,包括飲品樽及醬料器皿等,再處理及製造成環保磚、環保水泥及填料或出口往外地。

根據環保署的《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2020年的統計數字》,香港每日棄置183噸玻璃廢物,佔整體棄置廢物量1.7%,即全年棄置量逾66000噸,然而全年玻璃回收量僅約15000噸。玻璃回收率自2017年的9.4%起逐步提升至2020年的18%,比起2015年及2016年的6.5%及7.2%,可見回收計劃雖有成效,唯仍然相當大進步空間,尤其政府當時期望玻璃回收量可提升至每年5萬噸,而近年回收量最高僅有2019年的21000噸,環境局亦指2020及2021年玻璃回收量因疫情而有所影響,達到5萬噸的目標似乎遙遙無期。

改善徵費制度 也要為回收再造品覓出路

徵費計劃下,供應商及入口商需定期玻璃樽分發及耗用量,若回收率達八成即可申請豁免每公升0.98元的徵費。有業界人士表明對製造商而言,或需將徵費所增加的成本轉嫁至消費者,至於回收,鑒於清潔消毒、運輸及人力成本,計劃未能提供足夠回收誘因。

作為起步,徵費計劃的0.98元標價或許的確有待提高,若配合或最快於下年下半年實施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徵費),回收誘因有望進一步提高。本會建議政府除了致力提升玻璃回收率的同時,也應提升玻璃再造品的普及度,如進一步推廣環保磚及玻璃砂等玻璃再造品的應用,鼓勵工程及建築業界使用本地生產的玻璃再造品,既可令本地回收產業鏈得以完善之餘,也可以增加使用相對環境友善的產品,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及污染。

余遠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