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要求效忠特區政府與《基本法》,香港公務員緣何「陷兩難」?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隨即出現「愛國還是政治中立」政治爭論。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早前在《明報》撰文,指法律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效忠,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為何少數香港公務員仍拒絕宣誓?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周三(5日)登載〈國安法下,香港公務員面臨「愛國還是政治中立」的兩難選擇〉的頭條新聞,報道一位「在主權移交前便加入香港政府」的40多歲公務員「梁女士」,有感於政府要求「像她這樣的公務員宣誓效忠特區政府」,因而「毅然辭職」。

這樣的議題其實並不新鮮,《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30日實施後,便開始出現「愛國還是政治中立」政治爭論。今年1月7日,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在《明報》撰文,指出法律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效忠,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

梁美芬指出,美國、英國、德國和日本等國家都有類似要求,例如美國及英國國會的民選議員就職前必須宣誓效忠國家,美國議員一經宣誓就職,其後若「參與叛亂或暴動」(insurrection or rebellion)或「為敵人提供支持或援助」(aid or comfort),會被取消議員資格;英國國會議員若被判叛國罪罪成,即會自動被取消議員資格;德國及日本都要求公務員在入職時宣誓;拒絕宣誓在德國將會被革職,在日本則會受到紀律處分。

因此,梁美芬認為,全港所有公務員、區議員、特首選委等等,不論政見為何,必須明白「出任公職等於成為建制的一部分」,宣誓是體制基本要求,實屬天經地義。

政黨輪替與政治中立的邏輯?

梁美芬的意見,BBC或「梁女士」當然明白,因此「梁女士」表示:「外國有政黨輪替,像台灣,國民黨和民進黨可以換,但公務員都是同一班人,這是社會穩定的原因,有些東西不能因為政治傾向而有所轉變,公務員應適當地政治中立。」因此,BBC此文或「梁女士」意見的基調可以理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政黨輪替,所以中國政府治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如『梁女士』等毋須認同公僕必須愛國,否則便有違『政治中立』的『職業操守』」。

且不論「梁女士」的邏輯是否合理──有「政黨輪替」的地方不妨「宣誓」,無論藍營綠營上台,都「宣誓」如儀,反正「效忠」的對象不是政黨,「有些東西不能因為政治傾向而有所轉變」,公務員「適當地政治中立」便可以「都是同一班人」,想得倒挺美。

按照「梁女士」的想法,沒有「政黨輪替」便是「原罪」,宣誓「愛國」便有違「政治中立」,「可能要被迫執行『埋沒良心和有違道德』的政治工作」。

按照「她」的意見,公務員只要宣誓「愛國」,便隨時有可能變成「政治警察」!這其實反映一些社會問題的癥結:一切都立場先行,對於自己不同意的事物,先把「對方的原罪」無限放大,「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可是,眼見「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控制不住疫情;「民主燈塔」無法解決槍械泛濫、種族歧視的問題;「民主的英國」選擇了脫歐,令國家陷入分裂危機。「站穩立場」的人又可以祭出已故英國首相邱吉爾的名言:「民主制度是最糟糕的政府形式,除了其他所有制度外。」(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for all the others.)

同樣在周三,台灣「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接受中評社訪問時直言,2024年總統大選,蔡英文會挺桃園市市長鄭文燦還是副總統賴清德,「她會和美國一起做決定」,蔡小姐有「諮詢」過台灣民眾嗎?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