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風險甚低 波羅的海奇蹟

在本年度的風險指數中,風險低、排名高的,是西方人均GDP高的自由國家。華族聚居地的排名是:新加坡15,台灣19,香港20,馬來西亞51,紅色中國(紅中)126。

2020年度的全球賄賂風險指數(BRM,Bribery Risk Matrix),於21日公布(註1),自由民主政體的國家或經濟體,排位最高(風險最低);「老共」(老牌共產政體)的排位低(風險高),紅色朝鮮(紅朝)排194位,為倒數首位。

華族的聚居地,如非「老共」則排位高:新加坡(華人佔70%)15,台灣19,香港20,馬來西亞(華人佔24%)51。

風險高與低 涉不同體制

BRM是美國智庫的全球性指數,主辦者為反賄賂與守規則的商業團體TRACE與蘭德公司(Rand),從2014年起每年發表一次報告,雖然運作時間不及德國透明國際(TI)的廉潔指數(CPI),但具全球公信力。

兩者觀察的項目多有交錯,有比較參照的價值。大體而言,BRM排位高的,在CPI的排位亦高,即賄賂風險低、廉潔程度高。

今年度的指數,是對2019年實況的評估,列入194個國家或經濟體。評估的範圍,是面對索賄風險的高低、社會對賄賂的取態與官方反賄執法能力、政府透明度及社會監察機制(包括新聞自由)等。

本文分4個類別比較,分析賄賂風險指數:自由民主國家、華族聚居地、「老共」(指老牌共產政體,中性陳述詞,不含褒貶之意)、蘇東波(1989—1991)後「脫共」和自由化的國家。

貪腐仍猖獗 老共風險高

關於華族聚居地的排位,本文第2自然段已提及。

風險最低、排位最高的12個家:丹麥、挪威、芬蘭、瑞典、紐西蘭、荷蘭、瑞士、德國、英國、冰島、加拿大、澳大利亞,都是自由民主國家。同一政體的比利時(14)、愛爾蘭(16)、奧地利(17)、盧森堡(18)、美國(23)、法國(24),也是排位高的西方發達國家。

日本(21)和韓國(22),是新、港、台之後排在高位的亞洲強國,都是在賄賂風險低的一級。

在全球僅有的5個「老共」,紅中排126,比去年的134升了8位,在中等偏低之列。其餘4個的賄賂風險高、排位在低階序列:紅越140、紅古(巴)170、紅老(撾)182(倒數13)、紅朝194(倒1)。

蘇東波中解體的「老共」,凡是極權主義弊端沉澱太多的,仍是貪腐之國,賄賂風險高,BRM排位低:土庫曼193(倒2)、烏茲別克150、俄羅斯127、白俄羅斯125、烏克蘭98。

愛沙尼亞國  脫共後廉潔

蘇東波後「脫共」並完全自由化的國家,廉潔水準直追西方國家,賄賂風險低,在BRM的排位高:愛沙尼亞13(高香港7位、美國10位);立陶宛27,拉脫維亞34。

這3個波羅的海國家,曾遭極權主義的蘇聯佔據,並成為斯大林專權下的加盟共和國;蘇東波後,很快「脫胎換骨」達致歐洲化。

原東歐的「老共」、「脫共」後的捷克(38)、斯洛伐克(52)和波蘭(41),排位亦高。

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一角。(Wikimedia Commons)
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一角。(Wikimedia Commons)

人均GDP  廉潔指數低

全球有公信力的社會考核指數,如社會自由、經濟自由、新聞自由的指數,還有社會正義(法治)、廉潔、人類發展、民主的指數等,是衡量是否進入文明社會的指標。

在賄賂風險指數中,風險低、排位高者,大都是人均GDP高,各類自由、民主等指數亦在高位。

本年度排位最高的,人均GDP多在3萬美元以上;而5個「老共」的人均GDP均甚低。據IMF的2019年數據,紅中剛過1萬美元,仍低於全球平均數(1.1萬美元),其餘4個更低。

相反的,已「脫共」波羅的海3國,人均GDP都超過或接近紅中的2倍。

在透明國際的廉潔指數(評估數180個),2019年實況的排位亦高:愛沙尼亞18,立陶宛35,拉脫維亞44;

華族聚居地新加坡4、香港16、台灣28、馬來西亞51;

「老共」紅古60、紅中80、紅越96、紅老130、紅朝172;

威權政體的俄羅斯137。

有效廉政制 司法須獨立

在賄賂風險指數中,紅中排位升了8位,這種難得的改善,與一系列的官場、國企查貪有關,亦關乎國務院的行政審批改革。但是,行政改革緩慢,並不暢順。

官吏貪污,商人、平民和黑幫賄賂仍猖獗。《信報》「林行止專欄」10月29日論及表(錶)哥事件(俗稱表哥現象),說到瑞士名錶成為很熱的賄賂品,突顯有權勢者「家肥屋潤」的景觀(註2)。

近期揭露一大批黑官案,黑老大賄賂官吏,收買「保護傘」;有的入獄後,竟可用手機指揮獄外走卒販毒、包娼和「獵艷」(註3)。

黑幫村霸的「保護傘」,往往是政法系統掌刀把子的公、檢、法官吏,其賄款進帳甚大:安徽高院原院長張堅,受賄近7200萬(註4),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受賄近4400萬(註5)。

貪污、賄賂,是「消滅」不了的腐敗,只能在法治基礎上逐步減少;設置具法律嚴格規範的廉政制,是最起碼的舉措。

香港、台灣曾是貪污猖獗之地,但建立財產、利益申報制和廉政體系後,像新加坡一樣已是比較廉潔之地,並贏得全球的認同。

政治運動式的肅貪,夾雜「整人」的反腐,沒有真正有效的財產、利益申報和監察制,沒有司法獨立,是不可能出現廉潔的社會(註6)。

良法和善治 建社會文明

經濟規模大(GDP總量大),社會並不一定文明。文明的要素是自由、法治、民主、人權保障、民間社會(公民社會)、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空間。

文明社會是目中有人,人是獨立的、自由的個體,人格尊嚴和生命價值受尊重。人不是任由擺布、絕對服從的工具(馴服工具)。

關於司法獨立的要素,本人的解讀是:具有建立善治的良法和制度,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司法必須遵守有公義內涵的司法程序,罪與非罪由法官依據法律裁決,不受政治或長官意志、家長意志的干預。

註:

1:2020 Bribery Risk Matrix

2:《信報》2020.10.29,A18版。

3:〈監獄「手機風雲」:黑老大獄中發朋友圈,罪犯用手機販毒獵艷〉

4:http://china.caixin.com/2020-11-26/101632738.html

5:澎湃網2020.12.4,10:58。

6:林行止:〈專制國家無官不貪 貪腐程度可以目測〉,信報2020.10.22,A16版。

本文原題〈賄賂風險指數 波羅的海奇蹟〉,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作者修改、補充後,授權本網站發表。

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