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長楊潤雄宣布,政府重整高中通識教育科(通識科)內容,要求學生學習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加入內地考察;取消獨立專題探究;課時由目前250小時減半;雖然保持必修必考科目,但公開評核取消等級,只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經修改的通識科會改名稱,並預計在明年9月新學期落實。實事直說,於2009年引入高中課程的通識科,已被今屆政府「脫胎換骨」。
特首林鄭月娥強調,這個「通識改革」不是政治凌駕專業。她表示,現時的通識科既無課程框架,又毋須政府審批的教科書,全由教師教授,根本「第一天已出現問題」。
通識科是否一開始引入高中課程已出現問題,最有資格回答這個質疑的是當年負責此事的兩位現任行政會議成員。不過,身為一本通識參考書的作者,我不同意林鄭特首把通識科說成「唔係穩妥」。
根據教育局網頁的資料,通識科的目的是「為拓闊學生的知識基礎和培養他們多角度思維」,「讓學生更深入了解香港社會、中國的發展及其在現代世界的地位、全球化,以及他們在社會、國家和全球層面的公民意識,並有助他們發展學會學習的能力,成為獨立思考的人。」上述說明,有何不妥?
同時,通識科不是「無課程框架」。再根據教育局的公開資料,通識科有3個學習範圍:自我與個人成長;社會與文化;科學、科技與環境,以及6個單元,包括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今日香港、現代中國、全球化、公共衛生、能源科技與環境。佔82小時(約一半課時)的獨立專題探究的建議主題,包括傳媒、教育、宗教、體育、藝術、資訊及通訊科技,這個課程框架和學習內容,有什麼問題?
我不厭其詳地引述教育局有關通識科的說明,是想指出,該科目原來的構思和設計符合現代教育的原則和精神,也不是所謂「全由教師教授」。個別教師在授課時不夠專業或未能持平,不代表香港不應推行通識教育。至於教科書毋須經政府審批是否構成問題,視乎這是基於專業或政治考慮,不是非白即黑的問題。
教育歸教育是理想,教育不離政治是現實。為何政府要修理通識科?
談通識科的「亂」和「正」
政府對通識科施大手術,連名稱也以被污名而要更改,充滿撥亂反正的意味。特首林鄭月娥強調,此舉並非政治凌駕專業,而她也不是收到中央指示去做。既然如此,容我以教育角度談論通識科的「亂」和「正」。
首先,雖然政府堅決要把通識科改名(希望新名稱不會引起新爭議),但無論是特首林鄭月娥或是教育局長楊潤雄,他們都沒說過不應推行通識教育。他們對的意見主要是:學生應學習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前往內地考察;課時減半(包括取消專題探究);以及科目維持必修必考,但評級只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從「正」的方面看,學習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建議,其實完全可以納入現時科目中的「現代中國」和「今日香港」兩個單元內。加入學生往內地考察,有正面作用,無可厚非。當然,更理想的做法,是同時安排學生往台灣考察,從而多個角度了解中國。取消考試評級,僅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也有好處。這樣做可以減輕學生不必要的考試壓力,以至提升他們學習新事物的興趣,毋須顧慮會否出現在試題上的問題。至於取消專題探究,我認為值得商榷。中學生自己選擇一項通識專題(最多是避開政治)探究,可以培養他們的思考、組織、分工合作、尋求共識等能力,完全有益無害,也為他們稍後升讀大學,以至在社會做事打好基礎。
從「亂」的角度看,政府和建制派對通識科的批評,是有教師在授課時採取偏頗,甚至「造反」的立場,誤導學生,造成近年大規模社會運動,衝擊政府管治的局面。這個因果關係是否成立,我找不到一份有權威性的專家報告。不過,根據中大亞太研究所於2015年進行的研究,在訪問逾2800名中五學生後,發現通識教育導致年輕人激進的說法是缺乏理據的。該份報告曾在港澳辦的《港澳研究》學術期刊刊登。毋疑,時隔5年,情況可能已改變。但有人會懷疑,要為參與反修例運動的年輕人找理由去證明責不在己,最容易被政府接受的是「外部勢力」和「通識教育」。
通識科改革是否包含政治考慮,我們不妨看看稍後新科目的名稱會否保留”Liberal Studies”,而其目標會否依然包括有助學生成為「獨立思考的人」。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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