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每年都向對香港有貢獻的人士授勳,他們會獲得不同的紫荊勳章。我建議我們的「最高領導人」林鄭月娥,將金英勇勳章授予上周日將一名12歲女童壓制在地上的幾位警員。
超過3名警員英勇地追逐一名瘦小的、手無寸鐵的女童,並合力將她撲倒制服。上個月將一名孕婦摔倒在地,並用胡椒噴霧噴了她的警察,也應該獲得紫荊勳章,以彰顯其騎士精神。
我希望林鄭接受我的建議。對她來說,穿着旗袍在禮賓府向我們充滿男子氣概的警察頒授英勇勳章,那可是一則轟動的大新聞。但有一件事使我感到困惑。警方聲稱,這名12歲女童在旺角的示威活動中形跡可疑,並在警員走近時逃跑。
我不肯定跪壓她的警員有沒有小朋友。大多數父母都知道小朋友在感到危險時會本能地作出反應。有誰會比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更令小女孩感到害怕呢?
如果她的形跡可疑,為什麼要票控她違反限聚令?違反限聚令又怎能形跡可疑?全香港24小時都有人違反限聚令。我還沒有見過警方以「形跡可疑」為由拘捕大量在中環聚集的人,除非他們是示威者。
「最高領導人」這個頭銜更適合林鄭月娥
林鄭最近在接受親北京的鳳凰衛視採訪時說,她是一個不是很懂政治的人,而是一個管治的人。然而,上周她卻非常懂得政治,宣稱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她明確表示,作為行政長官,有權任命或罷免法官,並有權批准立法會的某些工作。
這就是為什麼「最高領導人」這個頭銜更適合她,而不是行政長官。港澳辦本周的聲明中實際上證明了這一點,該聲明堅持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聲明說,香港實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
如果林鄭是特區政府的核心,那麼她必然是最高領導人。但請不要忘記,中國是香港的一部分,只有一個真正的核心領導人習近平。這會將林鄭降級為從屬的核心領導人。大多數香港人都知道,我們的最高領導人只是名義上的最高。
真正的權力由北京賦予香港中聯辦,中聯辦基本上充當了管治香港的角色。甚至我們的警隊也不再向我們所謂的核心領導人林鄭負責。
作為一個沒有三權分立的城市的核心或最高領導人,林鄭理所當然可以就警方如何執法發表評論。但是,當記者問到如何看警員對待12歲女童的行為時,她表示不應由她去評論。
就算像市長之類美國「非核心領導人」也會同情據稱被警察過度使用武力的受害者。如果作為母親的林鄭不能做到這一點,我只能得出結論──我們的核心領導人若表現出同情心,將被視為弱點。
因此,對於逃往台灣的12名被內地海警拘捕的香港年輕人,林鄭表現漠不關心。她告訴記者,這12人因為涉嫌觸犯內地法律,首先得面對內地的司法制度。
相比之下,澳洲如何幫助兩名駐中國記者撤離,加拿大如何要求釋放兩名因涉嫌從事間諜活動而被中國拘留的加拿大人,以及瑞典如何要求釋放被拘留在大陸的瑞典公民桂民海。這12名香港人因涉嫌非法越境進入大陸水域而被拘留。事實上,他們是在試圖逃往台灣時無意中而非故意非法進入大陸水域。我們的最高領導人至少要做的是堅持他們可以與律師接觸,但她甚至無法說出來。
香港不僅被恐懼統治,而且被恐怖統治
林鄭堅持認為,香港的言論自由是無限制的,但是國家安全警察利用殖民地時代「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的理由,拘捕「人民力量」的譚得志,則與她的說話背道而馳。兩天前,他因涉嫌發表煽動性文字、煽動仇恨和蔑視政府而被告上法庭。譚得志只是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
根據北京在香港頒行的《港區國安法》,這些口號或許是非法的,那為什麼要使用過時的殖民地時代的法律來指控他呢?在美國、香港和大陸,煽動對特朗普總統和國務卿蓬佩奧的仇恨和蔑視是司空見慣的,沒有人被控。香港的親北京人士應該停止說美國的國家安全法更加嚴厲。
現在,香港不僅被恐懼統治,而且被恐怖統治。這是一個由最高領導人管治的警察城市。立法機關實際上是無能為力的,我們的司法獨立受到攻擊,但這是我們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希望我們的法官拿出與跪壓女孩的警員不同的勇氣來反擊。
原刊於《信報》EJ Insight,本社獲作者授權翻譯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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