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人禍,並不是違反《基本法》的藉口。
根據《基本法》第105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和繼承的權利,以及依法徵用私人和法人財產時被徵用財產的所有人得到補償的權利。
徵用財產的補償應相當於該財產當時的實際價值,可自由兌換,不得無故遲延支付。
企業所有權和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
還有第5條的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誰想到50年未夠一半,一次新冠肺炎疫情卻令特區政府蒙上違反《基本法》之嫌。我想說的是,為穩住疫情,朝令夕改的社交距離措施和將推出的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已把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改變得面目全非。
說過了,禁堂食令侵犯了私有產權中的私人使用權,間接亦削弱了私有產權中的私人收入享受權。換個角度看,禁堂食是政府徵用了食肆的地方企圖穩住疫情。即使延長食肆堂食安排至晚上9時,還是徵用了食肆9時後的地方。法理上,《基本法》105條保障了食肆經營者得到補償的權利,這補償相當於堂食時段的收入。同樣邏輯,亦適用於戲院或美容院等私有產權被侵犯的行業。
《基本法》原本規定政府不得無故遲延支付補償
除了漠視《基本法》第105條的社交距離措施,還有社會主義色彩濃厚的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宣布,將推出新政策時向大型商場業主強烈呼籲:
「作為業主,如果只是有一個舖位,自己都很艱難,我們都很難對他有很大的要求;但對於一些大型商場業主,我在此再次強烈呼籲他們要為其租客,尤其是受今次疫情重創的行業──飲食、零售、個人服務等行業,包括旅行社──提供租務方面的紓緩,無論是租金減免、免收管理費或不對不能夠按時交租的租客採取行動,例如停止租約、採取法律行動或要求這些租客撤離。」
首先,不少受今次疫情重創的行業,雪上加霜的正是政府的社交距離措施。《基本法》第105條原本規定政府不得無故遲延支付補償,特首的發言卻把責任推到大型商場業主身上。
其次,大型商場本身當然也屬私產,強烈呼籲業主提供租務紓緩,就是強烈呼籲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擁有一個舖位的業主很艱難,原因是這舖位租金下跌,甚至收不到租吧。面對同樣的疫情,為什麼擁有更多舖位的大型商場業主不是面對着更大的艱難呢?擁護《基本法》的朋友要搞清楚,鬥地主是抗疫為名,削弱大型商場業主私人收入享受權為實的社會主義政策。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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