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已經傳過,內地民間貸款利率終於正式下調了。
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新規定,民間貸款利率上限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利率的四倍為標準,即是15.4厘,相較於過去的24厘和36厘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眾所周知,內地借貸困境,正規的金融機構之外,就是要靠民間渠道,包括近年盛行的網貸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對於下調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的多個理由之中,首要就是提及要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引導整體市場利率下行,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另一重要原因,當然包括要促進民間及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無疑,民間利率的大幅下調與正規銀行或金融機構是沒有太大關係,當然一些信用卡貸款或利息收入或可能受影響。但整體而言,這也許是中國人民銀行及銀保監以外,一個要推低融資成本的訊號,並且避免銀行亦同樣收取過高利息。
有一樣很重要是,內地希望透過大幅下調民間貸款利率,以達到利率上是官民一致,且發揮更大的推動經濟作用。以往,由於民間借貸利率太高,導致監管套戥及利息套利活動,影響了政策的傳導,但即使新的利率上限,似乎仍然是未份完全排除。
民間貸款利率兩條紅線
據之前的民間貸款利率規定,有所謂的兩條紅線;包括24厘或以下是受保障,但超過36厘就屬於非法。新的安排卻是劃一定為15.4厘,分析界的共識是,個別網上貸款平台受影響會較大。
值得一提是,不少機構認為,今次定出的15.4厘利率上限,其實是名義性質,實際的內部回報收益率IRR則相當於介乎23至27.4厘水平,如是者,比較之前的,影響性其實就進一步減低。
由於新規定是不設追溯性,故此理應對市場不會構成大震盪。內地早前一直有批影響,影響網上金融及借貸為市場構成一定擾亂,撇除降低融資成本,似乎政策用意就是劃下紅線,不再鼓勵互聯網金融行業再更新更多新準入市場者。
事實上,如果是一個成熟的市場,金融就是金融,很少分正規與民間之分。民間金融對中小企及個人借貸便利或有其幫助,但始終不能永久地由一個非正規的渠道發揮相當部分的提供融資功能。所以,根本解決辦法不是降低貸款利率上限,而是叫銀行不要再選擇貸款。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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