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大比數通過 即時解僱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因佔領中環案被判入獄。港大校委會以18票對2票,即時解僱戴耀廷。

2019年,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因佔領中環案被判入獄,大學早前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審理戴耀廷的教席。2020年7月28日,港大校委會以18票對2票,即時解僱戴耀廷。

港大校委會:務請各界尊重「大學自主」的原則

港大校委會在會議就一名教師的人事事宜作出決議,晚上發新聞稿。

大學於較早前因應法庭對該名教師的裁決,按照《香港大學條例》啟動「基於『好的因由』終止僱用一名教師的程序」(程序)(Procedures for the Termination of the Appointment of a Teacher for “Good Cause”)。

調查工作按照程序規定,盡責妥善地執行。接受調查的大學人員有充分機會就個案的事實作出陳述,提交書面聲明和相關文件,以及利用書面或親身出席的方式,向大學負責調查事實的「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教務委員會和校務委員會,就證據作出回應。

相關人事個案經歷了詳盡及適切的步驟,整項調查工作的所有規定和程序已經完成。校委會按照嚴謹和公正的既定程序,經過詳細討論和考慮後,已作出了決定,結果將告知有關的人士。

港大期望公眾理解,這是大學内部的人事事宜,務請各界尊重「大學自主」的原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和保密的原則,校委會和大學均不宜透露或評論個案的内容細節。

戴耀廷: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

戴耀廷在個人Facebook專頁發文,指出港大辭退他的決定,是由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其代理人作出。

戴耀廷認為,港大的決定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香港學術機構的教研人員,再難自由地對公眾,就一些政治或社會爭議事情,發表具爭議的言論。香港的學術機構再不能保護其成員免受內部及外在的干預。

戴耀廷認為,若仍有疑問「一國一制」是否已臨到香港,其個案應足以釋疑。

他稱會以另外的身份繼續法治的研究及教學工作,也不會停止為香港的法治而戰。他有信心在未來,會見到一所自由的港大重生。

戴耀廷在Facebook發表感受。(戴耀廷Facebook)
戴耀廷在Facebook發表感受。(戴耀廷Facebook)

戴耀廷被控兩罪 目前上訴中

戴耀廷被控於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間,於中環金鐘不同地點「煽惑他人」或「煽惑他人煽惑」非法阻礙行車道。2019年4月9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戴耀廷在「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4月24日,戴耀廷被判監16個月。服刑四個月後,戴耀廷於2019年8月15日獲得法官批准以10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2019年5月及7月上旬,港大教務委員會兩度開會審理,最終於7月10日認定戴耀廷在佔中期間行為不當,但不足以構成解僱理由。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