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過去數天單日確診個案超過100宗,為免人群聚集,不少人提議政府延遲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主席開咪」表示,目前疫情嚴峻,政府應該當機立斷,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
票站或成傳播病毒的中心
有不少人以為,年初大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會在夏天消退,但結果事與願違。最近香港連續數天酷熱警告持續生效,但每日確診個案幾乎有增無減。現在距離9月6日立法會換屆選舉只有6星期。抗疫專家、政府高官很難確定當天疫情已經消退。
曾鈺成擔心,就算9月6日立法會換屆選舉如期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辦事能力和辦事態度令人憂慮。政府能否保證數百個投票站做足防疫措施?投票人士能否保持社交距離?能否保證有發燒等病徵的投票人士,不能進入票站?能否保證病毒不會留在投票站,不會造成環境污染?
曾鈺成認為,政府一邊勸告市民不要外出,但另一邊叫市民去投票,實在自相矛盾。因為去票站投票很大機會要排隊半個多小時,很難維持社交距離。曾鈺成擔心,如果票站不幸變成傳播病毒的中心,政府難辭其咎。
別無其他辦法只得押後選舉
曾鈺成認為,現在沒有其他選擇,只能押後這次立法會的換屆選舉。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4條,行政長官可以決定押後選舉日期的規定。行政長官可以因為社會騷亂或是社會情況,會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將選舉日期最多押後兩星期。但兩星期難以保證疫情已經消退。
不過,《立法會條例》第44條沒有說只可以押後一次,可以繼續押後。不過不斷押後選舉日,候選人、助選團、投票中心的工作人員會非常不滿,校舍難以維持成為票站。
最少延遲一年舉行換屆選舉
曾鈺成認為就算要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最少要押後一年。法律上來説是完全可以。
立法會選舉和區議會選舉不同。區議會選舉不可以押後,因為區議會條例規定,每四年一定要進行一次換屆選舉,區議會每一屆的任期都是1月1日開始,規定選舉換屆日期不能遲過新一屆開始之前15日。就算要押後選舉,最多押後三星期。
不過,立法會條例就沒有這樣的規定。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條,每一屆立法會的任期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特區政府從第二屆立法會(2000至2004年)開始,每一屆的任期都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指明10月1日開始,但這不是法律規定。
《立法會條例》第6條提及,換屆選舉要在新一屆立法會會期開始之前的15日至60日進行。如果立法會會期在10月1日開始,選舉日期就不能遲過9月15日。如果立法會會期定了下一屆的會期是2021年的3月1日開始,選舉就可以在由2021年1月到2月之間隨意選擇一個周日。
但出現一個問題,如果立法會選舉定在2021年3月舉行,根據《基本法》規定,立法會這一屆任期是四年,如果是2021年3月1日開始,就在2025年2月28日結束。變相和現在正常的立法周期不吻合,因為通常是7月至9月就沒有法案一定要通過,而10月1日是立法會新年度的開始。政府按照每年10月1日至明年的7月安排,如果日子被打亂就會比較麻煩,以後就很難配合。
曾鈺成認為,如果政府要推遲第七屆立法會開始的日期,最好就推遲到2021年的10月1日,由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然後換屆選舉就可以推遲一年至2021年9月,因為法律上完全可行,《立法會條例》也有規定。
現任議員不能延長任期
有人會疑問,立法會選舉延遲一年,是否讓現任的立法會多做一年?曾鈺成表示不會,因為《基本法》列明,除了第一屆立法會兩年(1998至2000年)任期以外,之後每屆立法會都是任期四年。現屆立法會任期由2016年10月1日開始,到2020年的9月30日一定要結束。
有人擔心立法會懸空一年,曾鈺成認為沒問題,因為《立法會條例》第11條訂明了緊急會議的規定,行政長官如果有需要,可以指示上屆卸任的立法會主席去召開緊急會議,上屆卸任立法會議員出席緊急會議。曾鈺成這個做法合理合法,毋需擔心立法會懸空。
限聚令下無法進行選舉工程
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會被人指責剝削市民投票權利。曾鈺成表示,如果疫情下如期進行選舉,弊多於利。
首先,候選人要擺街站拉票,但礙於限聚令無法進行,競選活動受阻。
其次,過往電視台、電台會舉辦選舉論壇。但疫情下,10多名候選人聚集容易感染病毒。選舉論壇都要用另一種形式舉行。
再者,能否確保投票站不會傳播病毒。
假如疫情愈來愈嚴重,甚至執行禁足令,就無法親身投票。
曾鈺成希望政府要當機立斷,將換屆選舉推遲起碼一年,讓政府預留時間去集中做防疫和抗疫,或者集中做好經濟 ,改善民生,不用受選舉事務所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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