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報道指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表示,處理國安法的官員和警員,即使本身符合資格,也不應該申請或續期BNO護照,避免令人質疑其對國家的忠誠。網上隨即傳出政府計劃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的同時,強制他們放棄BNO。幸好政府反應迅速,連忙澄清並無此事,避免這宗假消息擾亂人心。
近期BNO成為熱門話題的原因是英國以中方通過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由,宣布容許符合BNO資格的300萬港人往英居留五年,期間可讀書或工作,然後再過一年便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中國對英方此舉反應強烈,指這是違反香港回歸時,雙方達成BNO港人沒有居英權的協議,並稱會保留相應的反制措施。
特首林鄭月娥就此事回應傳媒提問,強調BNO護照只是旅行證件,而持有BNO的港人依然是中國公民。倘若英國單方面改變BNO地位,她相信中方必定會認真回應和處理,屆時才能評估對香港的影響。
容許BNO港人有機會移民英國的政策應該不變
就像中方對實施《港區國安法》說出口,做得到一樣,英首相約翰遜和一眾官員公開撰文及多番發言後,容許BNO港人有機會移民英國的政策應該不會改變。問題是:中方對此事的回應會否包括限制港人不可申請或續期BNO,以至不容許他們離港赴英?
撇除上述措施涉及《基本法》保障港人出入境自由的問題,在300萬BNO港人中,肯定有不少人歡迎有個移民英國的機會(會不會去或幾時才去是另一回事)。要求他們以大局為重,放棄這個機會,是測試他們愛國有多真誠的嚴峻考驗。在公務員隊伍裏,這個問題更複雜。現在不少高級公務員(包括警務人員)是當年英國給予香港5萬個家庭居英權的受惠者。除非政府同時要求這批公務員放棄居英權,否則他們的BNO下屬肯定不甘心被限制不能移民。再往上看,現時的領導官員,雖然本身放棄居英權,但其配偶和子女已取得英國公民護照,除了政府這個內部矛盾不容易處理外,社會上有部分符合資格的愛國人士暗地裏也在申請或續期BNO護照。針對BNO的措施會在愛國陣營製造分裂。總括一句,任何對英國的反制措施,不宜為難BNO港人,避免引爆一枚可能有十級威力的政治炸彈。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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