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判入獄,近日刑滿獲釋返港,正在等候上訴。這位前局長,過去在香港交遊廣闊。記得他當日悉心盡力推銷香港的文化政策,我也多次聽過他的介紹。可惜,後來他才發覺原來這類被視為「不能賺錢」的產業,只是粉飾太平的化妝品而已。
如今,他終於獲釋回港。不過,昔日舊雨何處去?今日新知哪裏來?我不知道。只希望他先行調養身心,健康至上,徐圖後計。
不過,何志平返港,畢竟是政界的一個話題。剛好與不同光譜的政界人士閒聊,部分內容確令人感觸,說來讓各位聽聽,看看會否同嘆一聲?甚至同哭一聲?
重用、任用、使用、利用
一位朋友把何志平的「遭遇」跟孟晚舟的「待遇」比較。光聽這兩個名詞,已知境況完全是天淵之別了。「遭遇」帶有蒼涼、悲慘的味道,而「待遇」則有好有壞。且看孟晚舟被扣留之後,中國官方大力營救,動用國家資源和外交公權力,向美國和加拿大進行交涉。何志平呢?至少公開可見的是,不聞不問不談。
建制內的朋友則說,這完全是「正常」的。如果官方介入何志平案,豈不是間接承認與背後的賄賂有關?孟晚舟事件就不同了。中國理直氣壯地保護中國公民,尤其是華為集團涉及重大的國家利益和戰略版圖。
這位朋友還說,何志平應該慶幸和感謝國家;如果沒有強大的中國,也許美國法院對何志平判得更重。我問他為什麼有此結論?他馬上答道:「因為我相信。只要你相信,那就是真實的了。」我再問他:「你願意成為另一個何志平嗎?」這一回,他沒有答案了。
泛民的朋友自然有另一套「哀」的想法,他形容何志平是「為國捐軀」。這當然不是死亡的意思,而是指他的價值基本上已經沒有了;況且,在中國的政治文化裏,有四種「用」──重用、任用、使用、利用。到底是哪一種?因人而異,因事而異,也因時而異;因為這就是政治,中外古今,沒有差異。這個問題倒是值得今天的政界人士深思了。
不過,我總覺得,即使何志平是「為國捐軀」,總比那些貪官污吏跑到外地去「為國捐精」高尚得多!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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