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每年在維園舉行燭光晚會,悼念六四,30多年來薪火相傳,已成為舉世矚目的情景。今年,警方以限聚令為由,禁止六四集會。然而,此舉不能阻止數以萬計的市民自發往維園,而港九各區更有市民聚集,一起舉起燭光,悼念六四亡魂。除了拘捕幾個涉嫌堵路的人士外,警方沒有對表面證據成立的非法集結採取執法行動。至於在維園主持悼念儀式的支聯會成員,日後會否被起訴,我相信機會不大,理由是政府經常宣傳的「違法就是違法」口號,其實說漏了律政司的檢控守則包括須考慮公眾利益。倘若港府以非法集結起訴參與六四集會人士,這肯定是宗轟動世界,令香港蒙羞的醜事,絕對不符合涉及一國兩制的公眾利益。不過,「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未來的六四集會會否獲警方批准舉行,或批准後集會能否順利完結,卻是充滿懸念。
警方可能即時宣布集會變成非法
首先,支聯會每年帶領群眾喊出的「平反六四」口號,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既然港區國安法由人大常委會制定,構成分裂國家或顛覆政權的罪行須顧及中央的立場,是合理假設。在內地,言論足以構成罪行。表面看來,「結束一黨專政」已構成顛覆中共依照國家憲法永遠執政的政權,而「建設民主中國」則有分裂國家之嫌。因此,除非「港區國安法」的法律條文清楚豁免言論不能定罪,否則支聯會的口號便須修改或取消。其實,要求平反六四這項活動,本身會否構成危害國家安全,今天沒有一個港府官員可以說清楚。
即使將來中央或港府網開一面,批准六四集會,而支聯會又願意充分合作,不喊口號,但根據近年合法集會的經驗,期間肯定有人會喊出「港獨」的口號。屆時,警方可能即時宣布集會變成非法,而參與者便須面對走得慢而被拘捕的風險。事實上,在國安法的龐大阻嚇力下,即使六四集會獲批准進行,一心只想悼念而出席的市民,恐怕由始至終都會戰戰兢兢。
實事求是,加強執法權力的港區國安法對市民原有的權利和自由一定有影響,是無可避免的現實。政府強調港人繼續「依法」享有各種自由,關鍵是法律會配合國安法而有所改變。今天港人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將來會否失去或減多少,視乎國安法具體條文的字句和如何詮釋,以及執法部門(包括中央設立的機構)如何執法。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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