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宣布驅逐美國三大媒體《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華盛頓郵報》的記者出境,並禁止他們在包括港、澳在內的中國境內工作。中國外交部表示,此舉是回應早前美國將5間中國新聞機構的駐美員工數量限制為100人的回應。至於為何中國這項措施包括港澳兩個特區,外交部的說法是這是屬於北京負責的外交事務。
毋疑,一國兩制政策和香港《基本法》第13條清楚列明,中央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務。從一國的角度看,中央當然可以把不容許在內地工作的美國記者將來也不能在屬中國國土的港澳工作,視為對付美國的外交政策。不過,從兩制的角度看,這個決定難免令人對香港是否依然可以根據《基本法》享有(及包括容許外國媒體在香港採訪和報道)的新聞自由產生疑慮。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發表聲明,敦促港府澄清是否會繼續按照《基本法》,由香港入境處負責外國公民在港工作的簽證,並確保外國記者可以繼續在港工作。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稱香港享有新聞自由,亦一直對各國媒體和記者從事採訪工作提供便利。但政府沒有回應如何跟進中央政府不容3間美媒機構的記者在香港工作的決定,僅表示入境處會就每宗個案按情況決定簽證。外國記者會已正式寫信給特首,要求她明確表達政府立場,釋除疑慮。
對香港有重大負面影響
我不知道中央政府在作出禁止3間美媒美媒的內地記者在港澳工作的決定前,有否知會港府。現實是,在中國宣示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的政策下,這批記者即使將來向港府申請入境工作,我相信入境處會拒絕簽證。問題是,被中國制裁的3間美媒,其在香港工作的記者會否同樣成為不受歡迎人物,稍後會被取消簽證或到期不續?此外,中國外交部宣布這次制裁行動時表示,如有必要,會採取更多措施。那麼,中國將來可能採取的措施,會否繼續包括港澳特區。假如中國禁止某間美國媒體在內地採訪,該媒體是否同樣不可在香港運作?
容我指出,不容具國際地位的媒體(包括上述3間美媒)在香港採訪及報道,會令國際社會質疑一國兩制是否已經變形,包括香港是否依然享有與內地有別的新聞自由。這對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價值,包括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重大負面影響。希望特首可以在這宗外交事件上維護香港的利益。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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