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鄧炳強在上年11月19日出任警務處處長後,其出位的言論的確給市民留下深刻印象。最佳例子是新一哥首次出席中西區區議會會議,曾多次否定議員所提出的「警暴」問題,更強調無事實根據。誠然,作為警務處處長,撐手下是理所當然,但考慮到上年發生的7‧21和8‧31事件,警暴已是鐵一般的事實,無奈,處長仍然能夠面不改容地說出無事實根據,這是否強詞奪理?答案非常清楚。
最近,鄧炳強變本加厲,竟然公然追擊香港電台,原因是港台製作的《頭條新聞》以「嬉笑怒罵」方式演繹警方調查死亡案件,令市民感到警隊工作不專業。此外,處長又批評節目從不譴責「暴徒」的暴行,所以決定去信廣播處處長和通訊事務管理局作出投訴。其實,警務處處長投訴其他政府部門是非常罕見,但事實是鄧炳強已是第二次去信投訴港台,這反而令不少市民相信警方對不認同他們行為的人士或機構或採取震懾行動,意圖壓制任何挑戰警方的言論和行動。
現時香港已變成軍管狀態,這是一個不能否認的事實,即使警暴持續,倚賴2萬警員支持的林鄭特首也視而不見。當然,事實勝於雄辯,根據香港民研於上年12月發放的〈市民對紀律部隊表現的滿意程度調查〉,結果顯示有六成半的市民不滿香港警務處的表現,而滿意的則只有一成四,此外,調查發現警隊的支持度只有35.3分,較上年6月初的61分大跌25.7分。從民意調查結果來看,警隊的表現是非常失敗。然而,中央撐警,香港市民也只能無奈地硬啃。
追擊港台看來是政治決定
香港一向鼓吹言論自由,所以自1989年播放的《頭條新聞》節目才可以生存至今。另外,這長壽節目一向是以「嬉笑怒罵」形式來表現社會現象,所以最近兩集採用警隊作為題材,也不是主力針對警隊,因為過去節目也曾觸及特區政府官員的言論或行為,既然香港警隊變得如此高調,採用警務人員作為話題又有何不可呢?
如果以鄧炳強的理由來投訴《頭條新聞》抹黑警隊,他也應該採用同一把尺來處理曾拍過大量警匪片的成龍大哥或甚至各大電視台,因為在不少本地電視製作的警匪片中,有很多不符合警隊行為和言論也曾出現過,如果要投訴,鄧炳強必須一視同仁。
鄧炳強追擊港台看來是政治決定多過維護警隊的名聲,然而,以警務處處長之名打擊港台,最終只會招徠外部勢力攻擊,特別是現在美國已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鄧炳強高調投訴港台,只會給予美國口實來懲罰特區政府,這是否愚不可及的行為?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原刊於《頭條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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