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直到目前為止,「癌」整體上屬一種不治之症?因為癌來自叛變的細胞,而身體乃是由細胞組成。理論上,任何能夠增生的細胞,都可能叛變;所以,大抵上,「全民皆賊」(所有細胞皆可以成為癌)。從另一個角度解釋,「細胞叛變」的行為,與「增生」掛鈎。因此,單單在「定義」的層面(by definition)而言,癌(細胞叛變)正正就是「增生」這動作過程中,出了(產生壞後果的)意外;而那是,在所有「有增生能力」的細胞身上,都有可能發生的。
我們不妨以最近在法國發生的「黃背心」運動做一個比較。「加燃油稅」看來是觸發點;不過,那可能只是「最後一根稻草」。在之前,民眾已累積大量怨氣,不滿國家稅收與財政分配。經過差不多一個月的示威暴動,法國經濟損失慘重。11月17日的第一個周末,零售營業額下降了三分之一有多;接下來的三個周末,情況只有更壞。唯一令各方面的破壞程度在後期稍為消減者,乃是緣於政府與商戶等加強了的防範措施。但暴動明顯有「蔓延」(由巴黎走向別的市鎮)及「擴散」(禍延荷蘭、比利時等其他國家)的趨勢。
癌是身體中的「暴民」細胞
儘管有人(英國《泰晤士報》報道)說,抗議活動中有數百個虛假賬戶來自俄羅斯,(對此,俄方強烈不滿,說是誹謗),一般共識都認為此「運動」沒有中央組織,而是平民間的自發性行為。「動亂者」是為「暴民」(mob)。暴民早已曾見於歷史,例如三個多世紀前的法國大革命。癌,正正就是身體中的「暴民」細胞。
癌在多方面可說是不可理喻,因為用傳統的道理,未必足以將其化解。一旦它去到成形的階段,它自有辦法去為自己爭取茁壯的供應,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異常溜滑。它能分泌一些簡稱VEGF的「生長因子」,促使附近血管延生出新的小血管接駁血液,供應營養。縱然有藥廠研發出一些「能抑制VEGF」的所謂「標靶藥」,但它能慢慢適應,改而分泌其他能促使微絲血管增生的物質。若使用傳統的化療和電療,甚至可以令病情惡化。化療藥和電療施於癌,正如用一個錘猛力敲於螞蟻窩,大可會打散這個窩而引致螞蟻四散;換言之,令癌細胞散到全身。
可能對付癌的最佳方法,是在深知「細胞任何增生,皆有可能致癌」的基礎上,盡力做好應變的能力,再而防微杜漸,早早將其遏止,弭患於未然。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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