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發起並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12‧8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參與人數據大會公布是80萬(警方數字是18.3萬)。雖然這次遊行的規模比不上6‧9及6‧16的逾百萬人,但依然是向中央及特區政府傳遞一個區選雖勝、抗爭意志不減的強烈訊息。事實上,在遊行期間,「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不絕於耳。此外,今次遊行有一些與之前兩次大遊行不同的情況,反映6個月來的民意變化,值得有關人士參考。
像之前兩次大遊行一樣,今次遊行依然有不少年輕夫婦帶同子女上街。與之前有明顯差別的是,很多人都戴上口罩。這個在禁蒙面法屬違法的行為,相信是用來預防催淚煙突襲。在這方面,遊行人士對針對警方的口號反應熱烈。之前在遊行中喊出的「香港人加油」,變成「香港人報仇」,令人感慨。無疑,部分遊行人士看到防暴警察時,破口辱罵。但警員除了還口外,也有使用強光照射和舉槍指嚇。有警員大罵遊行人士為「曱甴」,並稱手持的胡椒噴霧為「殺蟲水」,挑釁他們上前。也有警員對記者諸多留難,不讓他們拍攝。按警方一貫立場,這些都是個別情況,雖不理想,但可接受。
政府的態度明顯地放軟
坦白說,相對市民看到的暴打情況,上述行為真的算是小兒科。問題是,政府和警方高層為了要維護個別行為失控,或有心耀武揚威的警員,不斷加深市民的仇警情緒,令「查警暴,止警謊」的口號響遍遊行途中。在這個氛圍下,政府與其貿然成立不能處理警暴的檢討委員會,不如先等監警會完成部分有關警員失當的投訴,再看看是否有需要成立一個有法定權力的調查委員會。在遊行期間,有一名自稱是退休警務人員的人跟我打招呼,然後在我耳邊說他想不到警隊今天變成這個樣子。不知有多少現任或退休警員有這想法。我留意到今次遊行前後,政府的態度明顯地放軟。例如政府在遊行前發出好像是萬事有商量的聲明(但不提五大訴求),遊行後政府的回應也加了句「特區政府不容許警務人員作出違法或違紀的行為」(但依然稱只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投訴)。常言,聽其言觀其行。希望政府稍後用行動證明她會順應主流民意。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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