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讓我們都除下面罩

我期望有一天大家除下面罩,不用狗和曱甴的標籤,做回一個香港人。

長遠香港解局,需要驚人智慧和決斷,我建議從小處做起,第一步是雙方除下面罩。

政府提出的禁蒙面法,被高院裁定違反《基本法》。禁或不禁其實影響不了示威者的行為,只是不知從那時起,警察執行職務時,也開始戴起面罩來。

今天,支持警察與否成了正邪分界,哪邊是正?哪邊是邪?端看你的立場。六個月前不是這樣的。鄰居達哥是當差的,挺願意幫人;大明是隔籬老陳的孩子,正在上大學,新移民的德嬸並不擔心跟他說普通話;我們都是隔籬鄰舍。我期望有一天大家除下面罩,不用狗和曱甴的標籤,做回一個香港人。

運動初起時,大家時常掛在口邊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那時,尚有一些警察內部的聲音,批評政府處事不當,令警察變了磨心,但很快示威者的辱罵聲令警察變得瘋狂,令他們忘記承受挑釁是厭惡性工作的一部份。再加上林鄭的不饒人態度和政府行事魯莽,令警民衝突升級,更多人仇警。

先調查後特赦可考慮

發展到後期,文官駕馭前線警察的能力已經惹人質疑。林鄭說她只靠3萬多警察,暴警像了嚐過血的惡犬,政府再也拉不住了。

示威者犯法便應該伏法,有些已經入獄了。同樣,暴警犯法一定要查明,這是什麼年代,我們竟然信關公多過信法律!為了少數人的劣行犧牲整個警隊的聲譽,值得嗎?是時候正義的警察出來發聲。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香港人都具寬恕和守法之心,但政府必須還市民一個真相,先調查後特赦是可以考慮的,重點是兩方都適用。有意識的犯下重罪如強姦者,必須繩之以法,大家不需為這些事情上綱上線,過往亦有警員在警署內性侵巿民被定罪,3萬多名的警察完全沒有壞分子是沒有可能的。

救香港必須先除警暴,再通過選舉增強民主派的影響力,甚至取得議會的否決權,最後令北京接受真正的港人治港和一國兩制。

原刊於《蘋果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張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