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四中全會有關香港的決定

四中全會帶來的訊息是中央進一步加強「管治」香港,並會透過種種措施,例如人大釋法,確保其意旨可以在香港通行無阻。

在中共四中全會公布中,有關香港的決定包括「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以及「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根據上述決定,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指中央提出五大工作任務和要求,包括公布全文沒有列出的「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加強對香港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國情教育」等。

雙普選恐怕會遙遙無期

舉行中共四中全會的目的是審議和通過有關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動國家治理能力等決定。從這個主軸看有關香港的決定,如何更有效地「管治」香港,便成為未來中央對港政策的最重要方針。中央會如何「完善」人大釋法,以及行使它認為是憲法和《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力,都可能在香港引起極大爭議。至於有關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執行機制,這是否指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還是更一步體現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例如把若干全國性法律引入香港,也令不少人忐忑不安。此外,在黨統一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和文化4個自信的基本原則下,一國兩制能否在新中國成立100年(即2049年)前不變形,甚或存在,難免令港人產生懸念。

毋容置疑,四中全會帶來的訊息是中央進一步加強「管治」香港,並會透過種種措施,例如人大釋法,確保其意旨可以在香港通行無阻。從這個角度看,「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沒有在四中全會公布中出現,不是個好兆頭。而《基本法》容許的雙普選,恐怕會遙遙無期。假如要找個樂觀的理由,唯有指望有效管治需要張弛有道。內地也有句話:「一管就死。」一天香港對中國發展有貢獻,一國兩制應該還有生機。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