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地看,在世界範圍內,人類社會的整體道德會隨着經濟發展、個人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古人孟子的「有恆產者有恆心」和管子的「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等都是普遍而永恆的真理。
工商業文明時代到臨
近代工業文明開始以來,人類道德更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前道德的根源在於宗教,近代以來,國家也有了能力通過經濟社會發展和制度建設,來干預(增進或者阻礙)人類道德的產生和發展。工商業文明一個顯著的特點在於「計算」(「推理」)之上的理性,因為通過理性才會在最大程度上獲得財富。同時,經濟發展和財富的積累為社會整體教育水平普及化和提高、醫療衛生條件的改善、人均壽命的增加等提供了物質條件。
工商業文明的另一個特點,在於人們從農業文明之下的互不關聯「個體勞動」脫離出來,走向了公共空間(市場、工廠、社區等)的互為關聯的「集體勞動」,人們在公共空間交往和生活,公共空間的擴展也產生了對公共品的要求,同時也發展出公共道德規範。近代以來政府在社會經濟各方面的角色愈來愈重要,主要是為了提供足夠的公共品。隨着公共(集體)空間的增加和公共品的供給,社會整體道德水平也隨之提高;或者說,總體來說,社會整體上變得更加合乎道德了。
總體上說,這些經濟增長和道德發展之間的關聯,也發生在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隨着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過去由連續不斷的社會政治運動(階級鬥爭)和短缺經濟所造成的總體不道德情況已經完全改觀。大多數人已經過上了體面的生活或者小康生活,規模性的餓死、病死、累死現象大大減少,甚至消失。
儘管也有人懷念改革開放之前中國社會的道德水準,但應當說那種道德仍然屬於原始和樸素的道德狀況,是農業文明的反映,甚至是特殊政治條件下形成的集體政治壓力下的道德。隨着工商業文明的到來以及政治環境的開放和多元化,農業社會的道德以及政治性道德變得不可持續,道德領域的巨變是必然的。
不過,隨着社會整體道德環境的提升,個體道德不僅沒有提升,反而出現了巨大的問題,處於下沉甚至解體過程之中。也就是說,整體社會的「趨善」環境,沒有能夠轉化成為個體層面的道德提升。那種在很多發達社會所見到的理性、開放、進步、容忍、文明、平和、簡單等行為方式並沒有出現。很多人變得為了自己的一點點利益而不擇手段。
有學者認為,今天的人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但實際上,在很多場合,人們並不精緻,而是赤裸裸的利己主義。損人利已,為了達到目標可以不擇手段,目標證明手段正確。在政治領域,人們一直把這種行為稱之為「馬基雅維利主義」。不過,「馬基雅維利主義」指的是君主為了達到遠大的目標(例如國家的統一),可以不惜一切手段。馬基雅維利主義顯然也適用於今天的個體。這種手段用過了頭,結果便是損人不利已:自己做不了,也不讓人家做;自己成功無望,也要阻止人家的成功。道德的概念變得如此廉價,以至於一些人認為道德和人類社會發展已經不相關了。
為什麽會出現這種道德狀況?至少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來探討。
傳統社會道德解體過程
表達為個體行為的(非)道德行為是以往總體環境(包括文化、制度、宗教、教育等)的產物。因此,處於變動時期的社會就會產生法國社會學家塗爾幹(Emile Durkheim)所說的「失範」,即在舊的道德規範已經失去了效應,而新的道德規範還沒有確立起來的時候,個體行為無所適從。傳統社會群體的解體、教育內容和方式的改變、人在不同地域的流動、商業化等等都會對個體行為產生巨大的影響。對一些人來說,不知道如何行動;而對另外一些人來說,想怎麽樣就怎麽樣。
工業文明意味着城市化。在城市化的早期,儘管很多人已經從農村遷往城市居住,但從其行為方式和道德行為來說,還遠遠不是城市居民;通俗一點說,就是還不夠「文明」。文明一直和城市化關聯在一起的。城市化久了,就會出現人們所說的「市儈」,指的是市民的庸俗、虛偽和利益導向的行為。
但「市儈」不應當被視為是貶義的,因為它意味着理性計算,是文明的表現形式。「市儈」群體的行為是可以預期的。但新社會群體(包括從農村來的「新移民」)的一些人的行為表現為不可預期的。農村居民的道德規範是建立在家庭和鄉村共同體(熟人社會)之上的,到了城市之後,面臨新環境,就產生了塗爾幹所說的「失範現象」。就行為來說,道德意味着可預期性。在很大程度上說,個體行為「失範」和道德是相悖的。就是說,個體的「道德化」是需要時間的。
競爭壓力是所有工商業社會的特徵,也是工商業社會進步的動力。個體一旦脫離了傳統共同體,而投入工商業社會,那麽金錢往往成為衡量成功的最為重要的(如果不是唯一的)標準。對個體來所,競爭來自比較,即與自己的過去比較、與同一輩人比較。到了新環境,就和新的群體比較。比較產生「絕對落後感」或者「相對落後感」。對一些人來說,這種比較很容易產生「不甘心」的情緒。這種「不甘心」的情緒很容易導向非道德的行為,即通過非道德的行為來改變自己的現狀。
以上這些(非)道德現象在各個轉型社會或多或少都會發生。對當代中國來說,個體道德現象還受兩個非常特殊因素的影響,即對基於政治之上的世俗道德的幻滅和獨生子女政策。
在西方,個體道德的主要根源在於宗教。在中國則可以說是宗教和世俗文化的混合物。中國文化沒有類似西方那樣的國家宗教,屬於世俗文化。不過,這並不是說,個體層面沒有宗教。在個體層面,中國是多神教,包括對祖先和各種神的崇拜。即使是世俗文化也具有準宗教性質。作為道德主體的「孔孟之道」,其起源實際上就是日常生活倫理的綜合規範。
儘管後來(漢朝)「孔孟之道」被上升成為官方意識形態,但一旦被確定為官方意識形態,「孔孟之道」更具有了宗教性質,即「國教」。這是因為儘管「孔孟之道」沒有類似西方的超然的「上帝」,但因為「孔孟之道」是高度儀式化的,其對統治者和普通老百姓具有很強烈的規制作用。
不過,近代以來的100來年中,政治意識形態愈來愈被視為是個體道德的來源。從「五四運動」到文化大革命運動,「孔孟之道」已經不在官方意識形態之列。儘管改革開放以來,「孔孟之道」有回歸的趨勢,但遠非主流,僅僅是些補充。儘管官方意識形態仍然具有其政治效用,但對個體道德則缺乏實質性的影響。
在這樣的情況下,官方體制以懲罰為主,對被視為不道德的行為進行懲罰。任何一種政治意識形態的確可以自上而下地施加於社會,但這樣的意識形態很難自覺地「社會化」,成為人們自覺行為(即道德行為)的準則。
中國新一代道德危機
在文化大革命成長起來的一輩,曾經對政治意識形態充滿激情與期待。但在經歷和目睹了這一政治運動對中國社會所帶來的毀滅性影響之後,這一代開始對從前的理想感到幻滅。而老一代的幻滅也造成他們的子女一輩的道德虛無主義。無論哪個社會,父母是下一代道德最原初和最重要的來源。
獨生子女政策更惡化了道德環境。個體無所謂道德,道德是群體行為,也是群體的產物。「獨生子女」意味着個體。儘管獨生子女有父母和爺爺奶奶等,但這是一種「不對稱」的群體。在這個群體中,形成的精神便是「自我中心」,甚至極端的自私感,毫無大家庭中所具有的兄弟姐妹之間的互相禮讓精神。當「自我中心」們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因為缺少這種精神,仍然構成不了一種共同體;如果沒有公共道德方面的強有力約束,個體道德很難得到提升。
道德危機並非只存在於中國,任何社會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都會出現道德危機。所以,道德危機無論喜歡與否都會出現,問題在於如何應付危機,通過改善道德環境,增進社會個體和整體道德水平。
在西方,個體道德基本上屬於宗教領域,或者說,宗教是道德的主體。歐洲文藝復興之後,主導社會和個體行為的權威從宗教權力轉向世俗權力。但這個轉型並不是說宗教消失了或者不重要了,主導大多數個體行為的準則仍然以宗教為主。
近代以來的工商業發展促成了西方社會的快速世俗化,世俗化對基於宗教之上的道德產生了深刻(負面)的影響。但是,工商業文明也為社會個體和整體道德提供了另一種來源。在世俗層面,道德問題在西方基本上指的是法律、政治和社會體制的內容。亞當斯密(Adam Smith)等西方哲學家對此作了充分的論述,他們把道德的關切點從宗教轉型向世俗。在他們那裏,法律、政治和社會制度體系變成為世俗道德的制度基礎。因此,當原始資本主義對西方傳統道德產生了巨大衝擊的時候,這些方面的制度建設挽救了西方社會的道德。
在馬克思看來,資本主義是道德罪惡的根源,這是一個階級社會,是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鬥爭,這種鬥爭使得一個社會不可能產生各社會階層都可接受的道德。因此,在馬克思那裏,只有階級道德,而沒有普遍道德。馬克思更是預言,只有消滅了資本主義,才會產生社會道德,無論是個體層面還是整體層面。
不過,西方社會並沒有按照馬克思的預測方向發展。政治社會方面的制度建設,不僅挽救了資本主義本身,也改善了西方的道德水平。1848年,馬克思發表《共產黨宣言》,預言資本主義的滅亡。之後的數十年裏,英國的情況的確持續惡化。但當1867年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發表的時候,英國就通過改革擴張了民主的基礎。1885年(馬克思去世後的兩年),《資本論》第二卷出版的時候,德國就出台了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保障體系。這些發展並不說明誰的理論正確或者錯誤,而是說人類總是可以找到挽救和改善道德的方法的。在馬克思之後,他所預言的現象也在不斷重複,但社會也在一直尋找自救。
對中國來說,一方面,人們不能忽視個體道德衰落的現狀,因為正是道德才構成了一個社會賴以生存的基礎。一個社會沒有了道德準則,這個社會就會面臨解體的命運。另一方面,人們更不能陷於悲觀狀態,而是應當積極轉型尋找道德重建的資源和機制。如果人性不變,那麽如同以往,就要尋找道德的宗教和世俗的基礎。
如果執政黨意識形態沒有宗教空間的話,那麽應當容許和鼓勵國家意識形態給予宗教充分的空間。同時,也要加快推進法治、政治和社會制度的建設,為社會個體和整體道德提供世俗的資源,從而給道德提升一個機會,使得他(她)們從極端自私行為中走出來。
一句話,儘管個體道德的主體是個人,個人具有主體性,但個體道德的產生、運作和發展需要一個總體社會和制度環境。個體道德隨着總體社會和制度環境的變化而變化,要重塑道德,就要重塑總體社會和制度環境。
原刊於《聯合早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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