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青少年在職場獲取多些實戰經驗,可協助他們認識工作環境、不同行業的業務性質、與顧客和同事相處之道,以更好規劃將來的發展路向。推廣職業專才教育專責小組在5月下旬公布的諮詢文件中,也建議爭取更多持份者共同推動包括「工作體驗活動」的項目(註1),各界宜先認清其目前的情況和問題,繼而合力加強它的功能和效用。
學生藉工作體驗探索職場
上述諮詢文件在探討如何於中學推廣職專教育部分,引述有意見希望學生有機會更全面和深入了解工作環境,以獲得第一手經驗及與從業員互動,故此建議當局繼續支援業界透過「商校合作計劃」參與推廣職專教育,並吸引更多企業、其培訓學院和專業團體共同發展、改善及豐富職專活動的種類及組織,例如「工作體驗活動」。(註2)
自2005年起,教育局與工商機構、政府部門和社區組織協力推行「商校合作計劃」,為中學生舉辦包括職業講座、工作坊及參觀工作場地等事業探索活動,協助他們取得各行業的資訊,以及建立正面的工作態度。局方於2016/17學年起,在計劃下開展以中四至中六學生為對象的「工作體驗活動」,以鼓勵更多機構與專業團體提供多元化的職場體驗機會,至今逾4000名學生受惠。(註3)
三天體驗足以了解工作情況?
參考6月至8月的86個「工作體驗活動」項目,學生的工作日數由1天至5天不等,較多為3天活動,共30項(34.9%)。以業務性質劃分,學生最多可選擇社會服務(14項;16.3%)、環保服務(12項;14.0%)及美容(9項;10.5%)。社會服務也是提供最多五天體驗的範疇,共11項(57.9%),接着是美容(4項;21.1%)和非牟利機構(2項;10.5%)(見表一)(註4)
表一:以業務性質及工作日數劃分的「工作體驗活動」項目
雖然「工作體驗活動」至今已令數千名學生受益,值得商榷的是,活動只提供1天至5天的經歷,當中近3/4的體驗更只有3天或以下,學生「櫈都未坐暖便散水」,未必能深入了解工作情況。再者,只有社會服務和環保服務兩類未必以商業主導的業務模式提供逾十個項目,好處是有助學生認識這些較「另類」的行業怎樣運作,但若有多些在職場中相對「大路」的商業機構踴躍參與,定能更有效協助學生規劃未來路向。在這方面,美容業界值得表揚,因為其給予學生9個學習機會,當中4個更是5天體驗活動(見表一)。(註5)
將坊間實習計劃納入「工作體驗活動」
即使上表只參考一個季度的數據,不足以全面評論「工作體驗活動」的成效,教育局也可設法吸引不同行業加入,並延長工作日數。其實近年不少機構和社會團體推行一些針對中學生的實習計劃,它們的定位和目標對象稍有差別、參與的大中小企業涉及各類業務範疇,而實習期由數天至數月不等(見表二)。為補不足,教育局或可探討將這些計劃納入「工作體驗活動」的可能性。
表二:部分中學生實習計劃
既然不少機構樂意讓中學生一嚐職場滋味,教育局可借助這股力量加強「工作體驗活動」的規模和影響。首先,局方可搜集相關資料,再聯絡並邀請這些機構加盟「商校合作計劃」,特別爭取它們給予學生體驗機會。其後,局方可把所有資料按機構的業務範疇、工作日期和時間、工作日數、工作性質等,上載至「商校合作計劃」網站的「工作體驗活動」部分,讓學校更容易為學生物色合適項目。
探討中小企實習計劃的機遇和挑戰
除了優化「工作體驗活動」,政府也應善用本港企業資源,加強有關計劃。目前有不少由大企業以社會責任角度推出的實習項目,其實香港約有34萬家中小企(註6),若能得到它們鼎力支持參與,學生便可獲取更多的體驗機會、接觸不同的業務範疇,以及獲取更緊貼市場的經驗。
至於怎樣為中小企提供誘因,這有待更深入的討論,因為中小企涵蓋各類型的行業、規模由1名至99名僱員不等(註7),所需支援絕對不一樣。舉例說,有些企業的人力和財力資源相對短缺,在給予學生實習機會方面較為保守;有些企業的相關經驗不多,對於為學生安排哪些工作、如何為負責僱員制訂培訓,或感到一籌莫展。
有見及此,MWYO將推出系列文章,以分析中小企參與實習計劃的機遇和挑戰,並提出針對性的建議,目的是豐富學生的職場體驗活動,協助他們規劃和創造未來。
註:
1. 「推廣職業專才教育專責小組諮詢文件」,推廣職業專才教育專責小組,2019年5月,第14頁。
2. 同1。
3. 「商校合作計劃」。取自教育局網站,最後更新日期2013年7月23日;「生涯規劃教育的推行情況」,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立法會CB(4)810/18-19(05)號文件,2019年5月3日,第4頁;「教育局『商校合作計劃』──2018/19學年工作體驗計劃」。取自香港教育城網站,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5月16日。
4. 「教育局『商校合作計劃』——2018/19學年工作體驗計劃」。取自香港教育城網站,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5月30日,附件一。
5. 同4。
6. 「香港的中小企業」。取自工業貿易署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網站,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5月31日。
7. 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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