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無綫電視播出的林鄭特首專訪,我腦海浮現上述標題(「偉光正」是偉大、光榮、正確的縮寫,愛國人士一定知道其出處)。
林鄭說,她不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因為要貫徹初心。但她已經不敢保證可以將台灣命案的疑犯引渡往台灣受審,只是作為向死者父母的一個交代。為了可以向一對父母「交代」,她不惜令香港千萬個父母惶恐不安,不少有能力的已認真考慮是否移民,讓他們的子女可以生活在一個毋須恐懼和政府會聽取民意的地方。
林鄭說,年輕人上街反對修訂,是任性表現。她比喻自己為慈母,對子女縱容只會害了他們,即使短期雙方關係好轉,日後他們也會後悔。
其實要求政府撤回修訂,從長計議的,不僅是像林鄭兒子般的年輕人,還包括絕大多數的香港精英,例如3000名黑衣遊行的律師,以及各界領袖,包括新聞界、教育界、社福界、商界以至演藝界、宗教界等。根據林鄭的邏輯,他們全部都是任性妄為,不識好歹,不可縱容。對修訂表示疑慮的國際社會,當然也是因為誤解,不明白此舉對香港及國際的好處。
林鄭是慈母?
林鄭無疑是慈母,所以為安全起見,她暫時不讓兩個兒子返港,寧願犧牲家庭團聚的機會。她說,看到年輕人包圍立法會,感到擔心和傷心。她可否看到人家的子女被警方用棍子狂打至不省人事,或被橡膠子彈打中頭部,性命垂危的影片?這些被標籤為「暴徒」的年輕人,看來沒有觸動這位慈母的人性。她稱不會對不撤回修訂的決定感到心虛,相反,她認為非如此便不能證明修訂正確。這是個捆綁全體港人命運的豪賭,較年輕人上街抗議任性得多!
林鄭說十分介意人家批評她「賣港」,因為她土生土長,不可能這樣做。純講邏輯,是否「賣港」看行為,與土生土長無關。我從沒有說過林鄭「賣港」,但一直認為,這次倉促修例是對香港不負責任的行為。她說做特首令她個人作出很大犧牲,我不知道有多少港人聽完後會覺得她很偉大。
沒用也要說多遍:強行通過修訂的後果是禍港害國,絕非愛國愛港。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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