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沒通過 香港或變妖獸都市

如果沒有《逃犯條例》,除了一些政治、經濟犯之外,不少殺人放火的人可以匿藏在香港,大家是否會感覺很舒服,太遠我唔講,那個在台灣殺了人的香港人,回到香港又如何?

自從政府打算修訂《逃犯條例》開始,我見到一班高官好似落水狗,到處都被人噓,我又不明白點解政府不將《逃犯條例》解釋清楚,有人話政府應該加長諮詢期,其實,點解仲要加長,應該盡早立法,如果拖得三五年,香港就會變成一個妖獸都市。

《逃犯條例》被反對政府的人改為「送中」,意思猶如送終,有人擔心條例通過後,任何香港人都有可能無緣無故下被送返內地,亦有不少人對我說,我贊成《逃犯條例》,小心好似商鞅一樣作繭自縛,我話根本兩回事,我是一個小人物,中央政府點解要捉我,除非我在內地殺人放火、走私漏稅,否則的話,驚都未驚過。如果我曾經在內地殺人放火,我當然大力反對《逃犯條例》,但大家又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逃犯條例》,除了一些政治、經濟犯之外,不少殺人放火的人可以匿藏在香港,大家是否會感覺很舒服,太遠我唔講,那個在台灣殺了人的香港人,回到香港又如何?他的朋友都會對他敬而遠之。如果太多罪犯匿藏在香港,香港人又會如何,難道他們會感覺到很安全。

罪犯匿藏香港 如何有安全感?

有一套韓國片叫《妖獸都市》,講述一班新疆的黑社會分子因為在原居地犯了大案,集體逃去韓國,在唐人街落地生根,最初一班居住在唐人街的中國人十分維護他們,協助他們躲避韓國刑警追捕,到後來那班人露出真面目,在唐人街成為惡霸,所有居住在唐人街的中國人都成為受害者,於是他們反過來要求韓國刑警追捕他們,那些逃犯被捕後立刻被送回中國。老實說,那一班中國人算是好彩,如果韓國刑警不能拘捕那些逃犯,他們就會永遠被那些人控制,任他們魚肉。

有人話我強詞奪理,叫我在6月9日去遊行,仲話當日唔去,以後或者冇機會去,我反覺得如果我參加反逃犯條例遊行,不用太久,當香港的治安轉壞,我又要參加支持《逃犯條例》遊行,情況好似英國脫歐,當日公投脫歐成功,今日又要求再次公投,當然是希望不脫歐。那些去遊行的人請記得,當他日受那些逃犯逼害,千祈唔好埋怨警方或者香港政府冇能力執法,這是自作孽。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湯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