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資催促中國高校改革

近來,中國企業家向國外名校捐款成為熱點新聞。先有潘石屹張欣夫婦所辦 SOHO 中國基金會向哈佛大學捐贈,並準備共向國外一流大學捐款1億美元;後有香港陳啟宗、陳樂宗兄弟所辦晨興基金會向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饋贈3.5億美元。這兩筆捐款都是有利於人類福祉的大善舉,是捐款人的自願選擇,非常正常,亦應尊重。但是,許多中國人難免會有一問:同樣需要資金的中國高校為何未獲如此慷慨捐贈?
近來,中國企業家向國外名校捐款成為熱點新聞。先有潘石屹張欣夫婦所辦 SOHO 中國基金會向哈佛大學捐贈,並準備共向國外一流大學捐款1億美元;後有香港陳啟宗、陳樂宗兄弟所辦晨興基金會向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饋贈3.5億美元。這兩筆捐款都是有利於人類福祉的大善舉,是捐款人的自願選擇,非常正常,亦應尊重。但是,許多中國人難免會有一問:同樣需要資金的中國高校為何未獲如此慷慨捐贈?
 
其間,有些非理性的指責,自然無須一駁。但是,此類捐助也的確在提醒我們,現在主要靠政府財政支持的中國大學,該如何通過深層次改革,獲得更多發展資金?如何用更有效率的機制,來構建有助於長期發展的「深口袋」?畢竟,高等教育水準,關係到我們寄託無限期望的未來。
 
陳啟宗、陳樂宗兄弟所辦晨興基金會向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饋贈3.5億美元。(亞新社圖片)
陳啟宗、陳樂宗兄弟所辦晨興基金會向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饋贈3.5億美元。(亞新社圖片)

不捐贈予中國高校之因

 
捐款引發的最普遍的詰難是「有錢,為何不捐給中國的大學?」其實,更有意義的問題是,中國高校為何吸引不到他們的捐助?
 
陳啟宗接受財新記者時坦承,內地學術腐敗以及學術風氣有待改善,「學術不嚴謹,做不出世界一流的研究。」「在內地行善,有時會自討麻煩」,甚至「氣得要死」。顯然,其心痛的教訓表明,中國高校及其他領域的治理亟待改進。單以高校而言,當大力引入社會力量,借鑒捐贈基金(endowment)制度,建立和完善校產管理體制。
 
資金對於高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中國高校絕大多數為公立,70%的經費來自財政撥款。為了補充高校辦學經費,促進科研成果轉化,20多年來,中國高校曾大辦校辦企業。事實證明,這一模式總體上是失敗的。80%的校辦企業已倒閉。2009年,校辦企業利潤只占高校經費的0.2%。好作用不大,弊端卻成堆。校辦企業產權關係不清、管理混亂。進入新世紀,國務院曾治理校辦企業亂象,但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高校行政領導兼任校辦企業高管仍是常態,權責不明,易發腐敗。在此輪反腐風暴中,已有多名高校負責人落馬。校辦企業的社會成本已遠遠大於收益,應堅決將其與高校剝離,使高校回歸教學與科研本位。
 

化緣式的教育基金會

 
此路不通,只能另覓財源。近年來,中國高校紛紛成立「教育基金會」,吸收校友與社會捐款。這一方向值得肯定。捐贈基金本是美國私立大學立學之源,為高校提高教學水準和科研能力、保證學術研究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居功至偉。身為劍橋大學畢業生的張欣在接受財新採訪時也坦承,美國高校的 endowment 機制,是其最終選擇捐款美國高校的重要原因。數字證明,中國社會對於資助頂級高校並不吝嗇。1994年成立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截至2012年底淨資產已近23億元;晚一年成立的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2012年底淨資產也有16.7億元。
 
但是,這一探索目前尚處於「化緣」的初始階段。在金額上,其他高校難望清華、北大項背,只能說聊勝於無;在機制建設上,更難言成型規範。如何募來錢、管好錢、花對錢,均是待解課題。此外,基金制度的發展,系於政府在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系於資本市場深化,也須假以時日。
 
潘石屹張欣夫婦所辦 SOHO 中國基金會向哈佛大學捐贈,並準備共向國外一流大學捐款1億美元。(亞新社圖片)
潘石屹張欣夫婦所辦 SOHO 中國基金會向哈佛大學捐贈,並準備共向國外一流大學捐款1億美元。(亞新社圖片)
 

中國高等教育須進行大改革

 
目前,社會捐資大多用於興建校舍、改善硬體,一大原因是其建設成果看得見、摸得着,為捐獻者提供了直觀可控的激勵。而要吸引資金用於軟體建設,則意味着高校需要有能力將資金轉化為可測、可問責的教學和科研成果。這就對制度安排提出了高要求。要取信於捐贈者,就需要有能夠公允衡量研究水準和影響力的體系、對資金應用於人力資源的考評和問責,簡言之,需要真正建立現代大學制度。但時至今日,中國高等教育體制基本維持了計劃經濟時期以來的架構,人事、課程設置、研究導向等方面上受到全方位的行政管制。這需要一場深刻的變革。
 
作為起步之策,可與社會辦學、社會出資相同步,在機制上做出安排。例如,可加大朝向社會辦學的改革力度,並引入高校董事會(或理事會),提高高校辦校的決策自主性。董事會制度可與基金制度結合起來。「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已寫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部據此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理事會規程(試行)》也已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此前,中國各大高校也早都建立起校董會或理事會,但其功能往往局限於社會聯繫,形同聯誼會,對高校內部治理和決策影響甚微。如今,既然有了明確的政策指引,校董會就應做實,而非擺設。
 
高等教育事關中國人力資源的品質,進而決定發展模式轉型、創新型國家建設的成敗。其重要性毋庸贅言,但令人遺憾的是,它卻淪為盡人皆怨的領域之一,成為深化改革不折不扣的一塊「硬骨頭」。引入社會力量、推進董事會建設,有望成為撬動高校改革的槓桿。
 
原文為2014年9月22日財新傳媒《新世紀》周刊第37期社評,本社獲授權刊登。
 

胡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