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判刑 戴耀廷陳健民囚16個月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判囚16個月,當中朱耀明獲緩刑兩年。

佔中案今天判刑。佔中九名被告人全部罪名成立。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一項串謀犯公眾妨擾罪成,戴和陳另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判囚16個月,而朱耀明獲緩刑2年。

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和黃浩銘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邵家臻和黃浩銘判囚8個月。張秀賢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鍾耀華判囚8個月,緩刑2年。

李永達則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判囚8個月,緩刑2年。

陳淑莊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陳淑莊一方今在庭上呈上3份醫療報告,指出陳淑莊的腦部需動手術,形容情況屬「危及生命」,陳淑莊的醫生將於兩星期內為她安排動手術,故向法庭申請押後6星期判刑。法官陳仲衡最終批准陳淑莊押後至6月10日判刑,其間可繼續保釋外出。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