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和放療本身就會觸發癌症。用致癌療法去醫治癌症,基本上是不合理、不合邏輯、也不合人道。但癌企財雄勢大,沒有人可以改變主流醫學,堅持採用化療和放療來醫癌症。癌症患者只有無可奈可接受這兩種療法,直到醫生放棄他們,才有機會尋找有效的癌症治癒法。
化療毒害身體
化療是用致癌毒藥去醫癌症。它消滅紅血球、破壞免疫系統、摧毀重要器官。
化療有多毒?
它令患者掉髮、頭暈、噁心、嘔吐、頭痛 。
這是醫人之道嗎?
放療和化療的確可以令腫瘤縮小,以及殺死癌細胞。縮小腫瘤是否等於醫好癌症?兩者沒有直接關係。答案當然是「不」。
縮小腫瘤是否可以延長患者壽命?
答案也是「 不」。
《臨床腫瘤》(Clinical Oncology)2004年12月期發表一份有關美國成年人接受化療的五年存活期只有2.1%!
不幸的是,大多數癌症患者死於常規療法比死於癌症更快。換言之,療法殺死患者比癌症還要快。
放療引致後遺症
著名腫瘤科醫生Dr. Lucian Israel在Conquering Cancer一書說:「有幾項研究顯示,接受放療的病人,他們的癌症容易轉移到身體其他部分。放射性活動可以殺癌細胞,亦可以觸發基因異變成其他癌症。」
Dr. Ralph Moss在The Cancer Industry一書說:「1902年,一位德國醫生記錄第一個鐳放射引發的癌症個案。1906年的研究顯示鐳放射導致血癌。1911年,94個放療引發的癌症個案中,有一半患者是放射科醫生或放射科技師。到1922年,超過100個放射科醫生因X光放射而死亡。」一位腦癌放射科醫生說:「我永遠不會接受放療。」當被問及他會否推薦病人接受放療,他說:「當然會。要不然,我就會被解僱!」
許多放療的後遺症會在治療幾年後才出現,給治療者和患者一個成功的錯覺。放療把製造血球的骨髓幾乎全部消滅,骨髓無法復原。
曾任美國癌症學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ACS)研究部門的副總裁Dr. John Laszlo在Understanding Cancer 一書指出,同時接受放療和化療的病人,患繼發性癌症的機會比正常高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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