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十三屆)的人大年會,於3月11日「通過」修憲案,取消了國家主席任期不得超過兩屆(10年)的限制,香港和外國傳媒對此的「關注度」甚高。
北京「姓黨」的《人民日報》發表社論,稱修憲案的「通過」,為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人大修憲案 觸任期邊界
人大的修正憲案,由黨總、中南海一哥主導。
2月26日至28日,黨總召開中共十九屆三中全會,談及提交新一屆(十三屆)人大的議題,包括習思想入憲,修改八二憲法第79條、取消國家主席的任期限制,增加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的規定;也關乎人大、國務院換屆改組,政治局常委李克強、栗戰書、汪洋,將分別任新一屆的國務院總理、人大委員長、政協主席。
關於修憲要點的「建議」,1月的中共十九屆二中全會有定案。其摘要於2月25日公布,立即在北京、廣州等地和外國引起強烈回應。
本文略述各方的回應,並以解構的視角,分析「一黨領導」體制的權力、政策結構,涉及任期邊界和「七上八下」規則,也探討修憲與黨總終身化的空間、家長制的「無障礙」生態。
開歷史倒車 有另類評論
2月27日,《人民日報》第1版發表評論,頌揚習思想入憲確認了「新時代」的領導核心、指導思想,強調「各族人民」要「統一」於習思想上。這一類的官方評論,暴露個人集權化的政治取向。
不少北京網民和外國媒體有另類評論。有網民批判中華民國成立後袁世凱的稱帝、諷刺「袁二」;有人則議論「希特勒上台」、納粹重來。在官方「抹屏」之下,「雜音」很快消失。
《中國青年報》副刊〈冰點〉前主編李大同,則呼籲人大代表,正視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的取消是「開歷史倒車」,應投反對票。
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研究院的「中國通」包道格,稱修憲是「突如其來的舉動」。事實是:取消任期限制有跡可尋,從個人崇拜的「造神」,到頌揚「引領全球」的「大國領袖」地位,都顯現強化個人集權、職務終身化的可能。
中委會門檻 設七上八下
1980年代,中共中央有權力體制的改革,在第一代鄧小平、陳雲和葉劍英主導下,第二代的胡耀邦、萬里、趙紫陽等推展了一系列的變革,建立了權力轉移和選拔接班群的一套秩序文化(註1),其內涵包括年齡邊界、任期邊界和職務終身制的廢除。
胡溫新政期間(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中共中央試行分權制(九常委分工分權),防範權力過分集中;又把「七上八下」的規則常態化。
「七上八下」是指新一屆中央委員會成員的年齡門檻,以67歲為臨界點,67歲或以下者可入新一屆中委會,68歲者退下;這種約定俗成的黨內規則,防範職務終身制回朝,使中委會的新陳代謝常態化。
在權力雲端 有任期邊界
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權力金字塔(「雲端」的政治局常委、「高端」的政治局委員和其他副國級高官),有兩大門檻,一是「七上八下」規則,二是任期邊界。
官方並無任期邊界的術語。我把官職任期的限制、規範稱為任期邊界,文獻的依據是八二憲法第66、79、87、124、130條。這些條文規定:人大委員長和副委員長,國家主席和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和國務委員,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長,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任期邊界的設置,是廢除職務終身制的改革工程。自1980年代以來,既有黨總(胡耀邦、趙紫陽)不兼任國家主席的安排,也有擔任國家主席的李先念、楊尚昆、江澤民、胡錦濤,任期不超過兩屆10年。
修改第79條 建終身空間
現在修憲取消第79條的任期邊界,是為黨總、國家主席終身化之路鋪墊,使之「合法化」。只要兼任國家主席的黨總有延長任期之想,就有終身化的空間。
按八二憲法第79條的規定,現任國家主席的任期到2023年(時70歲)屆滿,修憲後可延任至任何一屆。
官方宣傳修憲的主旋律,強調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2049年「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黨總如想連任到2035年(時82歲)甚至2049年(時96歲),而健康、生命「沒有問題」,是有其「合憲」依據。
新戊戌變法 個人集權法
回視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簡稱共運史),老牌共產黨(老共)的「一黨領導」體制,有最高職務終身化的「特色」,形成紅色帝王高度集權甚至權力轉給家族的政治生態。
蘇共的斯大林(1924—1953在任)、中共的毛澤東(1945—1976在任)和朝共的金日成(1945—1994在任),都一直擔任黨總(老共總書記或稱第一書記、主席)。高度集權衍生家長制一言堂,黨總實際是紅色大帝。金日成更傳位給兒子金正日,再傳位給孫子金正恩,建立和鞏固紅色金氏王朝。
中共取消國家主席的任期限制,方便黨總的終身化,回到毛帝老路,這是意料中的事。這次修憲與「憲政民主」無關,在這幾年的亞文革中,官方一直批判憲政民主思潮(註2)
1月25日,發表於〈思維漫步〉之拙文〈新思想入憲法 地位超小三科〉,分析強化黨總「權威地位」的取向:「2022年中共中央換屆前改變七上八下規則」,修憲改變國家主席任期兩屆的規定;本欄的判斷是:「不寫明以兩屆為限」,是「修憲的小手術」(註3)。
今年適值戊戌變法(1898)120周年,有北京網民稱3月人大修憲為「新戊戌變法」,是個人崇拜的新帝制之路。
清末的戊戌變法,是針對清朝慈禧太后的集權和社會經濟衰落,試圖從變法維新走向立憲民主路。變法失敗,導致立憲民主夢落空。
中共十八大以來的「亞文革」,有「七不准」之禁,清算憲政民主、民間社會論,真正的政改不可能啟步,而黨總終身化則沒有障礙。原因是在極度的個人集權化之下,一人獨攬大權,牢牢掌控了「維穩」的實權、資源。
註1,http://www.celebritiespress.com.hk/33130801.htm
註2,http://www.celebritiespress.com.hk/01130613.htm
註3,新思想將入憲 地位超小三科,http://www.master-insight.com/?p=60064
本文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作者修改、補充、附表後授權本網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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