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佔用無障礙設施

我們不應佔用無障礙設施,既不方便有需要人士,也令自己的雙腿缺乏運動。

近年香港政府積極推行為殘障人士而設的無障礙設施,而這些設施也適合有行動不便的長者或其他有需要的人士使用,這些設施包括升降機、扶手電梯、自動開關的大門、方便運送輪椅使用者的升降台、上落火車的輪椅平台等。這些設施對肢體殘障人士幫助很大。方便他們融入社區,也展示了香港是一個先進文明的城市。

健全的人應禮讓

雖然這些設施主要為殘障和有需要的人士而設,但經常給一些沒有需要的人士佔用,有時甚至搶用。最常見的是設在火車或港鐵站內的升降機,經常見到一些年輕人毫不猶疑和不禮讓地搶用通往大堂的升降機,就算見到坐着輪椅或行動不便的長者,都不會主動讓他們先行使用升降機,像這種表現的年輕人或四肢健全的成年人都應該學習禮讓,而且應該盡可能不用升降機,甚至扶手電梯。反之,應該把握機會,用雙腿上落樓梯,藉此增加運動的機會。

如果大家是上了年紀的一群,應該還記得早年地鐵站沒有太多扶手梯的設備,而乘客用自己雙腳上落樓梯也十分習慣,隨着科技發達物質豐富,人們都追求舒適的生活模式,所謂舒適,當然是少體力勞動、少出汗、凡事都能唾手可得,不費吹灰之力。從80年代開始,在追求舒適生活下,我們見到愈來愈多的扶手梯、升降機甚至平路的運送帶等。到了今天,如果商場沒有這些設施,相信客人一定投訴,就算遇上扶手電梯壞了,一旦修理得慢,也會被使用者投訴。為了節省空間,一些商場只設扶手電梯而不再設行人樓梯,因為要用自己雙腳行的樓梯是沒有人用的,只是霸佔了空間,所以乾脆把這些樓梯取消了。試想想,我們那雙被寵壞了的腿,在沒有這些自動扶手梯運送下還能走多少層樓呢?當遇上火警,我們還是要靠自己雙腿逃生啊!

原刊於《文匯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鍾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