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一定程度上,播錯國歌事件反映出南韓人對中共的態度,他們不滿中共助北韓對南韓的武嚇,已去到想用核武的地步,以及中共現時對香港的管治方式。
來自烽火硝煙的國歌當然不止上舉之數,而我們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也是誕生在隆隆的炮火聲中,其曲折迴環、壯懷激烈處,較之《馬賽曲》和《星條旗之歌》猶有過之而無愧。
心境必須開朗,輕裝前進,快樂上路。建制派說「明天會更好」,我們也可以說「明天會更好」,因為各自有不同的理解。反正,只要這類句語不是用於機構的專利註冊,為什麼要被別人壟斷了解釋權?
看看對岸的《中華民國國歌》,兩相對照,《義勇軍進行曲》馬上相形見絀。這就是要檢討它欠缺正面意識、有負建政使命的重要理由,也是要反思是否要立法保護這首暫定國歌的內涵理據。
凝聚民心和體現建政精神是國歌的應有之義。歷史告訴我們,國歌是可以修訂的。現行的國歌未能稱職,更要立法來保護,正反映出管治威信的危機。
每一個人,如果選擇出席播放國歌的場合,都應該尊重各國的國歌。然而,若法律強制性要你尊重國歌,我不禁感到有些不妥。
《義勇軍進行曲》誕生於「中華民族最危險的時候」,振起了民族魂,旋律跨越世代,成為不朽名曲,又幾經波折,歷經考驗,終於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不二之選。
「天天唱」的背景視頻,竟是耍太極踢大腳、小女孩飲老火湯、婦人繡花一類的場景,疏離嚴肅莊重的規範,缺乏「儀式感和莊重感」。
任何對國歌不莊重的舉止,不單應為法律所不容,亦應是道德上被譴責的對象。
國家最怕處於高峰,因爲往後就是走下坡。地方偶爾能贏,説明潛龍在田,有後勁。蓄精銳於民,才能長治久安,不是一時輝煌、曇花一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