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上中下三策的排序,是從政府長治久安、社會穩定、環保得以實施的角度考慮。從政府官員的角度考慮,整個排序可能就是顛倒過來,因為從此不做垃圾徵費,就毋須為政策是否得宜、市民是否滿意而頭痛,一勞永逸。
現在重新利用垃圾徵費作為社會運動去做「愛國愛港」的目標,已經為時已晚。特區政府應該考慮如何「明哲保身」,以及市民對政府政策的信心與支持。是否分階段實施的「讒言」無關痛癢,反正局長大人必定山人自有妙計。
現代社會上有些年輕人的觀念是「青春不留白!」卻往住是無所事事地找尋刺激,沉迷嬉戲;年紀大一些的人就說:「我應該退休,好好享受了。」人活着若只是為了娛樂、享受,沒有發揮自己的使用權,人生意義何在呢?
我希望諸位能用鼓掌的這雙萬能的手來淨化社會;從自己的家庭做起,實施垃圾分類。
一個沒有垃圾的世界,聽起來像天方夜譚。但是,節約使用資源並不斷回收材料的循環經濟願景,啟發了各行各業也鼓舞了環保人士。我們能做到嗎?我們負擔得起做不到的代價嗎?
日本垃圾分類,對全社會的乾淨整潔,起到什麼幫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