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遊樂場契約用地建屋一項,包括收回粉嶺高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土地作房屋用途,餘下的140公頃土地,政府表明無計劃改變用途。
政府在處理高球場土地問題上,企圖平衡主流民意與維護少數人特權,並不是符合最廣泛的公眾利益。其實處理高球會有兩個理想選項。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發表的報告,受到來自不同方面的抨擊,是意料中事;小組意想不到的,是報告發表的時間和方式,也備受非議。
市民對開發郊野公園的支持度是倒數第二,僅高於誰都知道是荒謬的淡水湖選項,真是不提也罷。
有人話若果黃主席沒有開記者會質疑政府點解土地供應由1000公頃上調到1700公頃,令他和他的小組作做的事變成徒勞無功,甚至有被政府玩弄的感覺,他的確可以攞大紫荊勳章。
搵地小組是棧道兵,作用是掩人耳目,亦達到目的,林鄭今次做法比「議而有決,決而有行」更進一步,就是「行而不議」,政府認為應該做就去做。
政府報告的行文方式令唯一的讀者誤會支持開發郊野公園的人是主流,以及基層團體一面倒支持開發郊野公園,偏離事實很遠,我們十分失望。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為人厚道,只是點出「刻意製造民意的行為」,沒有指斥刻意破壞諮詢活動的無賴行徑。
黃遠輝希望市民不要吝嗇自己的意見,更希望一些較沉默的市民都出來表達意見,令日後政府提出房屋決策時能順利進行,減少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