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查一般的字典,犬的解釋是家畜名,俗稱狗。而狗的解釋則是「即犬」,更詳細的解釋則是「大者名犬,小者名狗」。不過,現今已經很少人會去作文字的訓詁,所以狗和犬,不管是大還是小,都是指相同的動物。
如果去查甲骨文的字典或者是中國字的字源辭典,狗字是查不到的,查到的只有犬字。因為甲骨文的狗或犬,都是畫出一隻有頭有尾有腳的動物形狀,而且為了刻畫的方便,那隻動物的形象是頭在上,腳在左,尾巴在下偏右。這就是經過金文、篆書和楷書的演變後,成了今天大家書寫的犬字。
犬兇猛 狗溫馴
瑞典漢學家林西莉在《漢字的故事》(李之義中譯,貓頭鷹出版社)說,中國人創造犬這個甲骨文時,並不是把牠當成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的,而是當成是「野獸世界的一部分」。「當時的人考慮的不是已馴養和忠誠的犬,而是瘋狂、粗野、好鬥和殘酷的犬。」因為這可以從犬的很多合成字中看得出來,像狼、獅和狐狸這類食肉動物就是。林西莉還說:「對『犬』最早的描述出現在商代的青銅器皿上。圓瞪的眼睛和貪婪的大嘴給人一種兇猛、近乎野蠻的印象。那絕不是寵物犬。」
林西莉除了精通中國的漢字之外,相信她對中國犬的發展也研究甚深,因為她在講犬這個字時,也談到中國人在清朝時代唯一不吃的狗,是北京狗。因為那時的后妃,特別是慈禧太后,喜歡「穿着襖袖肥大的衣服,經常牽着狗散步……在她(慈禧)統治期間,宮殿裏到處是各式各樣的北京狗……1860年歐洲人大肆掠奪北京圓明園,北京狗連同其他掠奪物品被運往歐洲,從此北京狗傳遍全世界。」
中國人過去為什麼吃狗肉?原因之一是野狗太多,原因之二自然是糧食長久以來都不夠吃。隨着城市的發展,野狗沒有了,也接受了西方視犬為寵物的觀念,飢寒的時候,也開始不會對着寵物狗流口水了。
當西方人視狗為寵物時,十九世紀的美國新聞工作者兼作家Ambrose Bierce,卻在他著的《魔鬼辭典──憤世嫉俗者詞彙手冊》(莫雅平中譯,風雲時代出版)中說:狗「是造物主為了制止人類的泛濫崇拜而設計的一種輔助神祇。這種神聖的存在有時表現為一種軀體嬌小、長有絨毛的尤物,深受女士們的青睞 ,令人間的男士們自嘆弗如。狗是……一個時代的錯誤。牠不用操勞,不必為生計四處轉悠……整日躺在門口的擦鞋墊上,沐浴着和煦的陽光,心寬體胖……」
西方確實有不少憤世嫉俗的人,有人會說,狗比娶妻便宜多了,因為領一張狗證書花費不多,而且還可以擁有軟軟的毛皮。有人更會說,別在大太陽底下牽狗散步,小心牠變成「熱狗」。
其實,狗最得人寵愛的地方,是人人都可以對着牠講知心話,不必害怕變成媒體上的八卦。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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