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教師的專業精神,用中國人慣用的說法,是專業良心;而專業良心的核心,是把學生的長遠利益放在第一位。(Pixabay)
上月,中國教師專業發展研究中心在北京有一個成立典禮,那可以說是中國一連串教育改革大動作的其中一個環節;這是繼2015年9月頒布的「學生基本素養」、各省一系列的改革「高考」措施之後,2017年各省陸續開始大幅度改革高中課程模式之後的一項關鍵措施。
這幾個里程碑互相緊扣,假如成功的話,中國的教育將有飛躍的發展。不過,大家都知道中國教育中出現的問題,背後有非常強大的傳統文化因素,不是一時的教育政策可以改變的,其中教師和家長對於教育的觀念根深柢固。
不過,家長不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很多人相信,整個教育體系起了變化,家長就會隨之發生變化。教育體系的變化,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教師,因此說,教師專業發展研究中心的成立,也標誌教師的專業發展已經納入全國教育改革的藍圖。
在成立大會的主旨報告中,筆者提出了一些關於教師專業的基本概念,略加擴展,在此與讀者分享。
最核心的觀念:教師是一個專業。也許應該說,教師這個行業是一個專業。英國的學者 Eric Hoyle 於1980年便提出過一般「專業」的10個特徵(World EducationYearbook 1980):不可或缺的社會功能(crucial social function)、專門特有的知識技能(specific knowledge and skills)、難以劃一的工作情景(non-routine situations)、全面結實的知識體系(a solid body of knowledge)、必須經歷的系統培訓(systematic training)、專業價值的文化熏陶(professional values)、守護價值的內部操守(internal discipline)、因應情景的自主判斷(professional discretion)、備受尊重的專業組織(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頗為不俗的聲譽報酬(prestige and remuneration)。
專業良心 學生為上
當時國際上還普遍存在「教師是否專業」的爭論,Hoyle 的文章針對教育,可以說是一個結論性的觀點。今天,認為教師不是專業的意見已經非常少見。
Hoyle 的論述,最重要的是專業的核心價值——一切以服務對象的利益為重,最關鍵的是專業自主;也就是說,面對服務對象,專業人員必須按照專業知識、專業良心、專業經驗,因應個別服務對象的特殊情形,作出因人而異的專業判斷,設計出適切的方案。
當然,最典型的專業例子是醫生,醫生的核心價值以病人為重,面對病人,醫生必須作出專業的判斷,提出專業的方案;既不可以按照醫院上級的行政命令行事,也不可以聽從病人的喜惡而開出方案。
為了說明「專業」的特點,筆者舉出幾個重要的方面,聚焦教師為實例。
一、專業精神
我們平常說的教師專業精神,是什麼意思?教師的專業精神,用中國人慣用的說法,是專業良心;而專業良心的核心,是把學生的長遠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問責
也就是向誰負責的問題。教師的工作並不是在真空裏發生的,經常受着並存的三種問責的影響:行政問責,包括遵從國家計劃、法律條例、教育政策、教師合約、校規、校務程序;市場問責:包括學生、家長、未來僱主、上一級教育機構的滿意;專業問責:學生的全面發展、長遠利益、有效學習、個別需求(三種問責,來自英國已故學者Maurice Kogan 1985年出版的Educational Accountability)。
與醫生相似,教師如何教授一堂課、如何處理一個學生,需要學生為上的原則,作出判斷,定出方案;而且把這些原則放在第一位,但同時要平衡另外兩個方面的問責。這也許是教師專業框架裏面最不容易的一環。
專業問責 學生為先
但是客觀上,人們經常提到的「教育問責」,其實是「行政問責」,要教師接受教育體系以外的監察,而且是純粹的行政問責。最典型的是英國,正在走向全面商業化,由稱為「Academy」的機構,徹底實行「外行領導內行」;又如美國,出名的是紐約州把教師職業前途與學生成績掛鈎,結果是教師拚命提高學生考試成績,為的是保障自己的職位。一些不明就裏的發展中國家,還以為這是先進經驗而效法。
三、教師利益
提到專業自主,難免有區分教師利益的三個方面。首先是經濟權益,這大致是教師職工會的工作範疇,包括教師的經濟收入、職業保障、公平待遇、升遷透明、賞罰公道;其次是政治權力,一般來說,教師沒有超越一般公民的政治權利,但是在教育政策的制定與執行,教師應該是被諮詢的主要對象之一。不過,教師在學生面前的政治行為,又會受到專業操守的約制。最容易受忽略的是教師的專業權利,這既包括教師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材施教的權利(如選擇課程、課本、教學方法的權利),以及享受包括帶薪學習的進修假期等。
專業權利是專業自主的具體化,是因應教育工作因材施教的特點,履行教師職責的必須,最終目的是為了學生的利益。專業權利,也是香港「校本發展」模式的根本;專業權利的制約是教師的「專業守則」。
四、教師素質
以上的討論,難免牽涉到教師的素質:怎樣才算是好老師?這裏面有三個概念,很容易被混淆。教師的專業資格(qualification)、業務水平(competence)、工作表現(performance)。專業資格是比較容易界定的,在香港是學位加上專業證書。專業資格,可以讓教師入行(「上崗」)。現實生活中,資歷合格的教師,要在崗位上實踐,才知道能力是否合格。有資格、有能力的教師,未必一定有合乎要求的工作表現,後者牽涉到許多個人與環境的因素。
專業知識 學習為重
五、教師知識
教師的知識,傳統上認為是「學科知識」與「教學法」,近年增加了「學科教學知識」(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這個概念衍生出幾個不同的闡釋,簡單來說,學生學習數學、學習歷史、學生音樂,其過程是各不相同的,需要研究,也需要教師掌握,例如,懂得數學,懂得一般的教學法,還不等於就能教好數學。
但是以上只是局限於學科教學。今天香港的教師,還須掌握學生個人發展(近年西方歸為「社交與情感學習」)的基本知識,因此教師的知識還應該包括基本的學習科學、發展心理學、體驗式學習原理、教育測量原理等等。在今天的效果,還要研究和掌握學生政治素養的學習過程。
一口氣列出這許多,不是有意嚇唬人,而是今天的教師大致都能掌握,或者說在嘗試學習掌握。誰敢說教師這個行業不是專業?不過,教育目前,人人都隨時可以以為自己是專家,發表一些驚人的言論。那沒有辦法!只有教師逐漸形成和發出自己的專業聲音,社會才會慢慢地接受教育,尊重教育專業。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