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與城邦建構

「政治」所牽涉的,是權力,是利益。最簡單的結論:政治就是用上某種力量來求得到某種利益。力量有合有不合,利益有善有不善,用你的資源,行使某種力量來追求你的利益,小到一個社團,大到一個國家。
為甚麼人類社團的發展或成長,到了這「小國寡民」的地步,亞氏就說這是「最終」的形式了?你固然可以說,因為那是人群組織能攀上自足的最小單位。可為甚麼停在那裡?如果你有個城邦,比現時的大三倍,你不是三倍更自足嗎?一個地區要自足自給,人多地大不更方便?希臘半島不要比雅典一城來得自足?小城邦的自足,帶來不少問題。為甚麼他在亞歷山大大帝身旁,看不到學生統轄的馬其頓帝國,可能更為自足?為甚麼到這裡,就「遊客止步」了?也許先看下去,看他怎樣介紹城邦,然後能明白他的用意。 
 
另一個問題,大家也不難想到的,也和上題有關,但指向不一樣:你怎麼知道你有了城邦?你怎樣知道你在甚麼條件下,才踏進那情況?固然你可以說,當我達到相當自足時,就可以了。這答案不太好,暫時且不用它。暫且把問題稍轉一下。 Polis ——城邦(名詞); political ——政治的(形容詞,原意指屬於城邦的)。我們問:甚麼是「政治的」?也就是問:你怎樣形容城邦本身?用一個大家熟悉的背景,試着看,看看能否有多少啟迪。 
 

爭權奪利平常事

 
不少人都愛說「辦公室政治」,「學院政治」。甚麼叫學院政治?一所大學,有不同學院,院下設不同系別。每個系,都有自己的利益;系這個組織,都想爭取資源,促進系的發展。在系的成員說,對系有利的,就是對自己有利。很自然的,大家都想推展系務向前。怎樣推展?最佳資產就是權力;擁有權力,就能辦事,使系蒙利,也就是使各成員蒙利。為了你自己切身利益,你會願意見到系能獲利。那麼所謂「學院政治」,不外是院系間為了爭利而爭權,為了爭權而「各出奇謀」而已。可見「政治」所牽涉的,是權力,是利益。最簡單的結論:政治就是用上某種力量來求得到某種利益。力量有合有不合,利益有善有不善。我們只在概念上討論,先不下任何判斷。所以「政治的」就是指:用你的資源,行使某種力量來追求你的利益。小到一個社團,大到一個國家,這定義都派得上用場。 
 
美國的政治學者,都愛用上比較「中性」的說法,說政治像分資源的遊戲,看誰在甚麼時候,用甚麼方法,在甚麼場合,能拿到甚麼。歐洲人看,是誰擁有那些強制性的工具,又怎樣擺佈和運用那工具;也就是誰能行使甚麼權力的「遊戲」。 
 
亞氏的表述,很不一樣。讀亞氏書,可見古今之別。身處他那個時代,見着人的爭權奪利,用暴力、壓迫手段來達到目的,是平常事。他全看在眼內;他不可能不知道,城邦中人在幹甚麼。可是,他說城邦(國家),說甚麼叫「政治的」,重點並不在那裡。他說人組成最簡單的社團,是為了生存;但人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有美好的生活。他看城邦的特徵,是個能使人民活得好好的政治社團,並不只是使大家僅能活着。驟聽上去,他像個作夢的,或者是浪漫主義者。不然的話,怎麼會眼見一切的暴力、卑劣、計算等,還可以用「美好的生活」作城邦的界說?然而,頭腦清晰、滿有智慧與政治經驗的亞氏,卻告訴大家,甚麼叫政治生活。 
 
站在這個點上,可以看到古今政治哲學的比較。看來,古代哲學家——起碼說亞氏吧——清楚知道政治生活的陰暗面,又不只是為了教誨,卻認為政治本質上叫人有美好的生活,不光是維護生存而已;起碼那是可能的。他不錯是那樣強調,可同時也告訴我們,自然之道,並不一帆風順的;自然的推移,有不一致、甚至矛盾的地方。人要生存,也得費勁,也得掙扎。從大方向上說,自然之道,總又好像「導人向善」的。現代政治哲學的看法,很不一樣。幾百年來,現代哲學家看自然之道,是個很不友善的傢伙,必須要克服她,因為她是個大問題。她也不會與人為善。要追求人間的事,人必須「戰勝」她;自然之道於人無助。 
 
我們不必遽下判斷,說孰優孰劣。甚至可以說,亞氏的學說,某程度上是「隱惡揚善」的。說隱惡揚善,也不太準確。他的《倫理學》和《政治學》上下一體,他的政治論述,也是道德考慮先行。在後面要看到,他對敗壞的批評,和他的倫理思想一以貫之。但在一個善惡難分,邪可勝正的世界,倒值得大家想想,揚善舉正,是不是對世人較有利?就理論說,如果事物的真相,毫無保留和慎慮地傾瀉出來,會使惡更形彰顯,那對人有甚麼好處?有點像修辭學的藝術,其實是政治想像的一環,都是政治哲學引申出的思考。 
 

《政治學》中的「小國寡民」

 
所以當亞氏提到,甚麼階段可以見到城邦的出現,他同時在帶我們去思考:甚麼是「政治的」?正規的答案是:當人的群體生活能攀上自足,能過美好的生活而不只是存活的時候,人就可以有合理的政治生活了。關鍵當然是:村落的群體發展到哪一點,才算是達到?他的答案不是要地大物博,人口眾多的條件;剛相反,他要的是(我們今天說的)「小國寡民」。讓我們先略談寡民。為甚麼要寡民? 
 
假設你有個國家,人口二十萬。如是,你不大可能認得每個國民,你也不大可能鳥瞰全境。在《政治學》稍後,亞氏會談到一個要點:使公民要有美好的生活,人與人之間需要有某種情誼;如果大家相互不認識,那樣的情誼無從建立。設想你的國家有三億多人口(像美國),甚至十多億(像中國),情況會怎樣?二十萬也應付不了,遑論二億。有一點倒可以肯定的:差不多舉國都是陌生人。假如你要和他打交道的、和他共事的、和他合作的人,全都是陌生人,那在需要共同承擔、共同任事的情況下,主導你的很有可能是私利而不是公益。國家小——人少地小,同胞相互認識的機會高得多。遇有戰事,一個軍人殉職,很多人都認得他的家庭;三百軍人戰死,差不多像國殤,因為每個人都認得某些殉國的人。這反映了甚麼?國家的凝聚力很強,相互扶持的心意也強。
 
現代社會的以色列,情況頗有相似,儘管她不是個斯巴達。她的凝聚力強,軍士擅離職守的絕無僅有;如果有個軍人做了逃兵,那會是人人驚愕的事。而這個社會,是個多元混合體。亞氏的想像,不是這樣的;他心目中的城邦,人數相當少,最低限度要使同胞間真能多少認得大家,但仍能保有多元的社會。他說的多元,不是我們一天到晚掛在嘴邊的「多元社會」,而是針對柏氏強調的「一體式」、「齊一」的國度。孟子嘗謂「天下之大孰能一之」;固然,孟軻的天下,並不是「國家」,更不是城邦。這點在下一卷會清楚見到。 
 
剛才說,他看城邦,是個能使大家過美好生活的社團。他可能認為,只要你有個小規模的國家,人民能相互認得大家,能共富貴、共患難,又能認識整個地域,那建立好的城邦,真有可能。任何人到過雅典城,到過城中小山丘上的衛城,從那裡遠眺,可俯覽全境,包括雅典的外島,和海洋。衛城像個「聖地」,往下望,教人歎為觀止。沈浸在那樣的環境下,人人都有同等權利,參與城邦的事務。公民的生活,沒有甚麼異化,或者說疏離感。這樣描繪,是不是浪漫化了?一定程度上,是的。任何社會,都會有不滿的人。亞氏自己就很清楚,他在後面要討論派別或革命的問題。他明白,沒有疏離,社會是全面和諧,那根本不會有派別。 
 
倒不是完全的浪漫化形容:亞氏必須先在原則上述明,城邦有甚麼可能,然後解釋何以原則受到腐蝕,何以出了問題。如果連原則上可行的都不成立,那不必談任何理論。他的表述也不複雜:最初的組織是家庭,那是為了基本的生存;然後漸漸擴展,到了原則上可以自足時,人的追求就不只是生活,而是美好的生活。那是隨着城邦出現而來。所以城邦是那麼自然而然地開展出來的;每個城邦都按自然而成,因為從一開始的最基本組織單位,是家庭,而家庭,是自然推移的產物。 
 
可不可以停下來問:就哲學上說,一物之組件按自然而生,則一物之整體亦因自然而立?組成事物的部分,是自然的,那事物本身就必然是自然的?表面上看是這樣:家按自然而生,村從家而引申,國不也是一樣?樹由自然而生,鐵礦來自自然,所以房舍是自然的,因為它是木頭與鐵釘合組而成?因為木頭與鐵釘是自然的產物?你一定不同意。組件屬自然,並不必然使全物也屬自然。很明顯,樹砍成木,鐵磨成釘,不是自然的。有了木和釘,也得把屋蓋起來。那不是自然推移而成的;雖然,世上倒確有情事,從部件到整體皆能自然而成。 
 
城邦也是那樣「自然而成」的?不見得。很快我們就會見到,他說城邦不錯有自然的基礎,但給人最大恩惠的、有最大功勞的,是把眾人團結一起創立城邦的人。自然,是個基礎,但須靠人力成事。這樣推斷,「自然」並不會生成城邦。看來,把一切美事一股腦兒推到自然之道上,說從開始到中間過程到結尾,都是自然的軌序,並不妥當。事情顯然較為複雜。讀亞氏書的一個困難,是不只要找出他究竟說了甚麼,更是他為甚麼那樣說。他說自然很細緻,說人為也很細緻;而這兩點,是相反的。
 
(圖片:Pixabay)

鄧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