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源出希臘。準確點說,是源出古代希臘人的俗世心懷。(這倒不是說,他們對諸神懷有不敬,又或者是輕視宗教儀式。一眾神祇的地位,羅馬人還保留下來,只改了名字。他們的牲祭,與我們古代,也有相似的地方。這只是說,哲學家在俗世事務的論述上,不論正反,都很少用「諸神」作護符,來支持自己的論據。制度設計,所重在「人」,不在「天意」。)其他古文明,像印度,像希伯萊,像埃及,無一不是託於宗教;他們看世界,要通過信仰。希臘人了解世界,是通過理性。
當然,能著述遺世的,只能是少數傑出之士。其他人都接受了各類安排,像家庭,像國家,獨希臘人質疑。他們並沒有事事委之於天。這和中國古代尊天的宗教意識,很不一樣。古人以天為大,最高的,都是天上來的,不管天意、天理,還是天子。在「天」面前,人十分卑微。面對天朝天子,個人毫無地位。這又跟希臘相異。希臘人固然明白,個人是集體的一分子;但在集體面前,個人保持了自己的位格與尊嚴。打從一開始,個人與集體所成的對立面,正是政治學者嘗試解決的問題。不明白這一點,政治學上的一眾議題——像國家權力的基礎,法律的來源等,無由解決,也沒有意義。
個人價值,是希臘思想的一個立足點。這就引出了實際和理論的考慮,像什麼叫自由的公民?什麼叫自治的社會?這些理念,形成了希臘城邦的基礎。儘管後來的人批評不少,說他們為了城邦而犧牲個人。我們能持平地看,把各古代文明的實態並排比較,可會發現,在古代希臘,個人的境況,遠勝其他古代社會。如果,個人與集體,是兩個可判別的概念,而集體,又是所有個人一同組成的;那這個「不同」的本質是什麼?這個「同」的特點又是什麼?個人的天性與集體的要求起了衝突,怎麼辦?個人會認為,公義是外於集體的嗎?如果會,那集體靠甚麼來維繫?希臘思想,在兩千多年前,已經有那樣的探索。
理性的探索,成了不明言的原則,帶引他們尋求政治組織遇上問題的解決辦法,那是政治思考的一個基礎。另一個刺激思考的源頭,來自比較。古代希臘人見到,他們以東的地區,多半是靜態政治文化的社會,像波斯,像埃及。但他們是動態的,不斷成長,也不斷改變。各類政體更迭,使他們觀察到,政權掌握在一個人手上,或少數人手上,或多數人手上,區別何在。這種更替,給政治探索提供了具體的資料;也使人體會到,每一更替,都有一番掙扎。掙扎有成有敗;成敗原因何在?那又是理論思考的好題材。
公元前四世紀前後,希臘半島上城邦林立,相互交往頻仍,但各自認為屬獨立國。他們很自然會想到,國家的真正意義是甚麼,公民是甚麼,有沒有最佳國度等問題。不同的國邦,不只呈現出不同的組成(我們今天會說「憲制」);更基本的,是各自具有很不一樣的道德性格。每一個別城邦,會因自己的成長背景、法律制度、政治取向等因素,孕育出一套獨特的格調。一種格調,培養出一種風尚,也就是公民習慣。久而久之,就成了每個城邦自身的特色。那特色,給一邦之民帶來了個性,也帶來了自豪。那樣的自豪,人人都意識到。所以每個城邦,都有自己的道德取向,都追求自足,都希望有自治。
政治學和道德哲學
正因如此,政治探索除了要明白政治組織,也要明白組織背後的人,帶有濃厚道德格調的人。如果城邦是個具有倫理色彩的社會,那麼政治學就是一門倫理先行的知識了。亞里士多德探討各城邦的政治制度時,清楚表明:一種政治體制,不光是「職位的安排」,更是「一種生活方式」。他探討城邦的政治生活,就不僅是從法律結構著手,更是看它的道德層面。要尋求一種恰當的生活方式,政治和道德就密不可分。政治學要探討整體社會的倫理生命;它得研究甚麼叫「美好的事物」,又怎樣的結構,才能成就這美事。這樣,政治學差不多就是「人學」;起碼,對亞里士多德來說,政治學和倫理學,是二而一的東西。就古代哲學家的立場看,政治學和道德哲學不分。不光是道德哲學,政治學的用語,很多就從倫理學、法學、生物學等借過來的。可見古典政治學既是國家理論,同時也是道德理論。
這種立論,和近代政治思想相比照,差異立見。古代人從倫理角度出發,看國家是個道德組成;那國家的每個成員——城邦中的每個公民——都該有一定的德性,具備一定的善,才好配合整體的成長。不論柏拉圖還是亞里士多德都認為,訓練人民向善的教育,是國家的責任,這是從集體作起點的。近代政治理論的起點,是個人,擁有某種自然權利的個人。國家,是用來保障這些權利不受侵犯的。所以,國家的功能,不在積極「導人向善」,而在挪開人能夠自發成長的障礙。小國寡民的城邦,公權力常在左右,大家也許不以為意。現代國家,大家都說,公權力最好遠離我,不要干擾我。在古代,他們考慮的,是怎樣配合整體成長時,保持個人的清醒與尊嚴。在近代,我們考慮的,是怎樣自發地培養個別的德與善。
不同的城邦,因着不一樣的背景,形成了各自獨特的風格。風格不同,因為背後的法律和道德取向不同。那最初的法律和道德教化,是怎樣來的?希臘人相信,給城邦帶來教化的,是古代的立法者;他們都是傳奇人物,立下豐功偉業,受後世尊崇。雅典人推許的梭倫(Solon),就像英國人推崇阿佛烈大帝(首位英格蘭的君王)一般,說那是把美好法律制度賜給國家的立法者。這和我國古代稱頌的上古聖人一樣。孔子所說的「三代之英」,就是給我們制禮作樂、留下典章文物的「聖人」,也就是希臘人說的「立法者」。那跟用神作立法者的希伯萊傳統,大異其趣。(十八世紀以後,歐洲人才開始排斥這類說法,認為那是古代人製造出來的「立法者的神話」。那是後話了。)當時的思想家,很多都把自己看成「當代的立法者」,又用這個角度著書立說。他們問:古代的立法者可以垂斯文而為後世法,我們不也可以這樣做嗎?不少他們的作品,明顯是寫給統治者看的。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都曾為人國師。我們也可以這樣看:如果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是寫來訓練人怎樣得到德善和智善,使人能向上攀升,成為高貴的君子,那他的《政治學》,就是寫來教人怎樣去維繫國家的生存,提升國家處境的作品了。柏拉圖的政治作品,當然也具有同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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