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談到「把學習還給學生」的一種做法,就是讓學生成為學習的起點。上周舉的兩個例子,其中一個,小二的學生按照主題匯集有關的字詞,從而構建了自己的有關詞彙。另一個例子,小三的學生在不受教師的干預下,排練「三隻小豬」的演出,這是在學校的環境下,在群體的學習過程中,經歷種種決策的過程。
前數周曾經解釋了為什麼在變了的社會中,需要「把學習還給學生」,因為他們在不斷變換的社會中,需要不斷學習,而且會是不斷改變的學習目標、環境、內容、方式。按照學校、課程、教師、家長的要求而學習,已經無法真正為學生準備他的未來。那是講必要性。
「把學習還給學生」,還有科學的根據。學習科學最基本原理:學習的過程,是人腦對外部世界事物賦予意義的過程。這個過程所形成的概念,就是我們說的「知識」。因此,知識是人腦構建出來的,而不是由被外界灌輸到人腦的。所以,學習的過程,是個人的過程;因此學生的學習,也應該是學生個人腦部運作的過程。也就是說,學生應該自己擁有這個過程,而不是在外界的規限中被迫跟着走。
滿足什麼──眼前?未來?
被動地學習,與主動地學習,是兩回事。學生是學習的主人,還是學習的奴僕,也是兩回事。在國際比較PISA(國際學生成就測試),筷子文化(華、日、韓、越)社會的學生,普遍測試表現領先全球,但是學生比較被動、沒有興趣、沒有動力、感到壓力等等。可見,成績好,學習成果好,與學生是否成為主動的學習者,不是一回事。被動的學習,在教育體系裏面,可以成為優秀學生;但是將來進入社會,需要自主、自動、自為地學習,需要的是另外一種素質。也就是現在西方流行的概念,學生的agency(學生本體,內地譯為能動性)!
試想一想,在教育體系裏面,學生準備明天學校的測驗,腦子裏想的是什麼?是想展示自己的知識?是想展現自己的創新?概有之矣,絕無僅有。絕大部分的學生,腦子裏面想的是如何答對教師的問題,如何可以讓教師盡量少扣分。我們自己經歷過的學校學習生活,基本如此。這也是大部分時間,教師的期望、課程的規定、考試的要求。
學術上,人們會說這是內在動機與外在動機的分別。內在動機就是學生對所學的東西有真正的興趣,外在動機是學生受了其他因素的驅動──分數、教師的期望、家長的鞭策。筷子文化社會的學生,在國際比較重表現領先,說明不能一概而論抹殺外在動機。筆者在港大的前任John Biggs教授,就是在香港與中國做了實證研究,推翻了他自己的絕對否定外在動機的理論。
筆者也不否定外在驅動的力量。所持的是非常實用主義的觀點:眼前的、教育的、學校裏面的需要,是外在動機的一種;學生在社會上將會面臨的、變幻無常的環境與挑戰,是外在動機的另一種。前者是眼前,後者是未來。在傳統的工業社會,眼前與未來是相配吻合的;社會是相對固定與靜止的,在教育體系內一帆風順,獲得優越的成績與學歷,將來在社會上也會一帆風順。現在的社會,已經變得多元、多變、速變、莫測,只懂得在教育體系內一帆風順,不懂得自信地主動去面對、利用、擁抱不斷出現的挑戰,就無法立足。
所以說,要「把學習還給學生」。這是為了學生的未來。當然,上面的分析,也說明「把學習還給學生」,是傳統教育觀念的逆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一點一滴地開始。
起點在哪──講授?生活?
這裏舉一個本欄介紹過的例子。港大法律學院的同事Rick Glofcheski教授《侵權法》。初步介紹了「侵權」的概念之後,就讓學生到街上去尋找、探索有可能侵權的地點與事物,拍下照,加以分析。分組討論之後,向全班匯報,全班討論。令人驚訝的是,那是250人的大班。但是氣氛非常活潑,學生都反映學習非常深刻。這與傳統的純粹從書本上死記硬背、啃理論文字,完全不一樣。
這個課的特點,是學生擁有整個學習的過程,從真正的社會現實,領悟出法律的真諦;也通過辯論,理解一些犯疑的難點。Rick說,我們培養的法律人才,就是應該從生活中產生。
最近在江蘇一所學校,看到另一個例子。這位老師在網上展示她的學生語文作業,基本不加批改。筆者對於學生作業的批改,特別有興趣,後來向這位老師請教。她的做法是不預設寫作的題目,盡量讓學生聯繫自己的生活而寫作;有點像寫日記、周記。但是又安排和鼓勵學生有很多機會閱讀與現實生活有關係的文字。一個例子:學校要開運動會,就為學生提供很多有關運動會的文章和文字資料。運動會之後,很多學生就很自然寫反映運動會的文章。老師基本上甚少批改,但是學生寫作進步卻非常快。
這與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的提倡不謀而合。寫作,就是在於寫,不在於改,也不在於灌輸語文知識。寫得好不好,不在於錯不錯,而在於有沒有生活的泉源,在於有沒有充裕的閱讀。生活和閱讀,兩者都是學生個人的體驗,教師無法替代。也說明,這位老師的成功,就是因為明白學習發在學生腦裏,所以「把學習還給學生」。
這位老師還利用簡單的人工智能平台,讓學生可以互動和觀摩,也讓家長們在這平台上參與學生的學習過程。還把學生的作業,合成一本本的冊子可以長期留存。
學習成效──個人?群體?
以上兩個例子,與上周「三隻小豬」的例子一樣,又說明了另外一個原理。本欄年前介紹學習科學曾經提過,人類的學習,是社會性的認知過程(social cognition)。簡單來說,人類的學習,最有效是群體活動。
「三隻小豬」,那完全是一個集體創作的活動,而那些決策、資源分配、危機處理的經歷,是在創作的過程中,在學生的互動中,自然而然地發生的。而這些學習的經歷,是不會在其他的「課程」裏發生。
《侵權法》,即使是學生自己在街上觀察了,回來自己分析,就不會有小組討論不同意見交鋒的思想刺激,更不會有250人共同討論的沉浸氛圍。學生覺得學得深刻,就是因為有群體學習的效果。
江蘇的老師,假如只是自己不批改,發還給學生,也就是沒有了學生互相觀摩評論的機會,更沒有家長參與的可能性,學生學習的效果就會很不一樣。在這裏,先進科技的貢獻,就是提供了群體學習的方便。
過去數周,從學生作業的批改出發,討論了先進科技與教育向前發展的關係,因而探索了學生與學習的關係,引出「把學習還給學生」的方向。這個過程,也是筆者的思想不斷更新的過程。
有機會接觸許多社會,對教育進行這樣那樣的改革,可以有許多不同的方向。就最近幾天參加的論壇,有認為關鍵是讓學生掌握先進科技(然而科技日新月異),也有認為要改善教師的素質(然而沒有可見的有效方案)。若有人問:怎樣的教育改革才算是走對了方向,筆者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把學習還給學生」!其他都是次要的。因為,教育的最終目的,在於學生的未來;不一樣的未來,而未來已來。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