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dai22 lik2)
「大力」一詞,《現代漢語辭典》(第7版)只有「名詞」及「副詞」用法,而無「形容詞」用法。粵語則有之;如「渠(佢)好大力」就是「他力氣很大」;又如「渠(佢)係個好大力嘅細蚊仔」就是「他是個力氣很大的小孩」。這其實是合乎古代漢語的習慣的。
《漢語大詞典》「大力」條:「力氣大。」《晉書‧郭璞傳》:「時有物大如水牛,灰色卑腳,腳類象,胸前尾上皆白,大力而遲鈍。」詞典的編纂者在「力氣大」這個義項當中,並沒有提到「大力」在近代或現代文獻當中有任何用例。
其實,我們只要到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之類的網站搜尋,便可以發現不少「大力」用作形容詞的例子。如《世說新語‧任誕》:「王曰:『向有大力者負之而趨。』」又《西遊記》第四回:「悟空……正欲收雲前進,被增長天王領着龐、劉、苟、畢、鄧、辛、張、陶一路大力天丁,槍刀劍戟,攩住天門,不肯放進。」《廣韻》‧入聲‧屑韻‧方結切 :「大力之皃。」宋刻《集韻》‧平聲‧庚韻‧晡橫切:「
、、 、」:「大力也。」又《太平御覽‧方術部‧筮(下)》:「又曰:『郭璞既過江,宣城太守殷佑引為參軍。時有物,大如水牛,灰色卑腳類象,胸前尾氏皆白,大力而遲鈍。……』」(黃氏案:據《晉書‧郭璞傳》,「尾氏」當作「尾上」)惜身(sɛk3 sɐn55)
因為害怕受傷或恐怕招來殺身之禍而避開危險的行動,粵語叫「sɛk3身」。「sɛk3」(「石」的下陰入[第八聲]讀法)的本字是「惜」(俗作「錫」),筆者之前已有論及(見拙著《粵語古趣談正續編合訂本》「惜」條)。可見「sɛk3身」即「惜身」。「惜身」其實是古語。
北宋 孔平仲《續世說》:「李絳因浴堂北廊奏對,極論中官縱恣,方鎮進獻之事。憲宗怒,厲聲曰:卿論太過。絳前論不已,曰:臣所諫論,於臣無利,是國家之利。陛下不以臣愚,使處腹心之地,豈可見事虧或德致損清時,而惜身不言?仰屋竊歎,是臣負下陛也。若不顧患禍,盡誠奏論,旁忤倖臣,上犯聖旨,以此獲罪,是陛下負臣也。……」粵語 「sɛk3身」之雅於此可見。
細楷(sɐi33 kai35)
筆者讀小學時,寫「毛筆字」是日常功課之一。「毛筆字」分大字與小字兩種。老師或要我們寫「大字」,或要我們寫「細楷」(「楷」在「細楷」中讀「kai35」。有趣的是,在寫英文字時,這個「楷」就習慣讀「gai55」,音同「街」。如英文字母中的「A」,就叫「大gai55 A」,而英文字母中的「a」,就叫「細gai55 a」)。只承認普通話為正宗中國話的人或者會說「細楷」是方言詞,並認為正確的說法只可以是「小楷」《漢語大詞典》(網上版)「細楷」條:「小楷。」。柳亞子《燕子龕》詩《序》:『往還書間,如以粉紅箋作蠅頭細楷,造句亦絕俊,恒多悲感及過情之談。』」所舉書證略嫌晚,實則古書中已有此詞。就筆者所知,至遲明末清初之際「細楷」一詞已然存在。生活於那個時代的談遷,在其《棗林雜俎智集‧逸典》的「宋濂」條說:「元翰林待制柳貫道傳,宋先生師之。柳集若干卷行世。遺稿四秩,宋手書細楷,藏柳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