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局將體育科納入呈分試,不少家長或教育界人士都有不同意見。我們相信這個教育政策的出發點是希望學生能夠在不同學科都有所發展,令家長及教育工作者更為關注學童的身體健康。無可否認,體育科長久以來在「學科上」不被視為一門很重要的科目,但同時又是絕大部分學生最喜歡的科目。這樣說並不是指體育科沒有什麼用處,雖然在學科上不太被重視,但在課後訓練則佔了很重要的位置。不少學校都在課外活動中致力訓練學生參加比賽,爭取殊榮,學界也十分重視每年的區域校際比賽。所以,我們所說的是有關重視普及體育教育上的問題,而不是注重體育的問題。
還記得自己小學時期,也十分期待每周兩節的體育課,那時候當然沒有留意體育有什麼課程,總之老師給我們一個足球或籃球,我們便玩個不亦樂乎,度過最快活的課堂。到了中學,課堂上除有幾節會教授一些運動知識外,其餘時間也是在自行組隊打球中度過。時至今日,體育課程已有不同發展,不少學校已結合多元主題或專項訓練,加入更多不同種類的運動,以及運動科學、食物營養等知識,以供學生學習。
體育呈分須定立清晰標準
我們知道,主科中文、英文、數學、常識等科目,與術科音樂、體育、視藝科是兩種類型的科目,就考試模式而言,主科相對較容易評估,當然現時主科評估也有不少加入了非筆試類的評估。但就術科而言,學生差異則相對較大,評估亦不容易,所以一般只會以等級甲、乙、丙、丁來給予積分。例如體育科,如果作為呈分科目,便需要一個清晰的評分標準,體適能擬佔一半,校本評核佔一半。其中體適能方面,由於學生體質各有不同,部分條件與生理成長有關,而非頭腦上對知識的理解,學習的方法和進程與主科亦非常不同,故此評核上的差異將會甚廣。
不過話說回來,將體育科加入呈分試,是否能夠有效令家長及學校對相關科目更為重視呢?以往每到升中講座時,對家長及學生都會提及除了主科以外,也要留意音樂和視藝科,不能隨便輕易放過呢。不過,學生是否因此而加以努力就能夠有更好的成績?這個有一定疑問。反而我們更需要留意,除了體育科加入以外,還有常識科分為人文科及科學科,比例佔上8分,變相增加比例,與中英數同等,學生更加需要在人文及科學科上多下工夫,方能取得優勢。
而就評估方面,若要令推行上較為平等,可能需要在評估項目上給予選擇,例如在體適能項目上,身高、體重、腰圍這些較難改變的項目,讓學生可以選擇坐前伸、手握力等項目,以爭取分數;或者全面評估,但選取表現較好的項目作為呈分,以釋除部分家長的疑慮及擔心。
評估多元化有助學生發展?
至於在引入體育科以後,會否令學校或家長迫使學童運動以爭取更高分數呢?這個我倒認為不會。因為以往在音樂科或視藝科也不見這樣的情況,有些學校亦有以普通話科或宗教科目作為呈分項目,也不見有如此情況,相信不會帶來操練現象。反而在主科上,家長及學校可能會更為留意人文及科學科的要求。
而在加入體育科以後,學校的評估制度更趨多元,但同時也更趨複雜,如此,我們更需要思考,這樣的評估是否更為有效或對學生發展更有幫助呢?
我們更容易忽略的一點,是教師面對更多元更多面向的評估要求,對於學教評需要一致的教學目標,又是否那樣容易達到?這實在需要更多的討論和改革。小女前年在外國求學,將近升中,我們為她找尋合適的學校,在過程當中,發現學校的取向並非以學術為唯一取向,也按面試表現,甚至乎其實孩子選哪一所,基本上大致都可以如願以償。他們也有類似TSA(全港性系統評估)的考核,但只考英、數兩科,在考核時也只是提醒各家長稍後將有相關評估,學校並不嚴陣以待,一切就看孩子當天的表現如何。
所以,最根本的,是我對於評估考核的心態。是一試定奪還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