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解密:謫(適)

為什麼「謫」和「適」可以相通呢,除了字音上相同之外,大概是因為人之所以被「流放」,必然是緣於其犯罪,而朝廷流放罪人必先「宣告其罪狀」。

謫(適)(dɛk3

粵語「dɛk3渠(佢)誃(音同「扯」)」、「dɛk3渠走」都是「把他趕走」的意思。當中的「dɛk3」,與「踢」(tɛk3)同韻母(-ɛk),同聲調(第八聲),只是聲母不是「t-」,而是「d-」,本字當作「謫」。

「謫」讀書音是「dzak2」(音同「澤」),是「貶謫」、「謫仙人李白」的「dzak2」。不過,此字的上古音,據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增訂本)》是[tek]([e]上有一弧綫,表示是[tek]的「短入」讀法[郭氏從王力說,認為上古入聲有長入與短入兩種])。這個短入的[tek]用筆者慣用的音標轉寫就是「dɛk3」(「壁」字郭氏擬音為[piek](短入),粵語讀書音是「bik5」,但語音可以是「bɛk3」[俗語「爛泥扶不(唔)上壁」的「壁」就讀「bɛk3」],可見郭氏的短入[tek],粵音就是「dɛk3」──國際音標的[t-]就是筆者所用音標的[d-])。《集韻》‧麥韻‧治革切「謫讁」︰「《博雅》︰『責也。』或从適,通作『適』。」現時粵語讀書音正以「丈厄切」或「治革切」為準。史書常載某官被謫,那當然不是「責也」這樣簡單。

「dɛk3渠走」的「dɛk3」與「走走dɛk3 dɛk3」的「dɛk3」雖然同音,但意義略異。「dɛk2渠走」的「dɛk3」是「(把人)趕走」;「走走dɛk3 dɛk3」(四處奔跑)的「dɛk3」是「跑」,所以「走走dɛk3 dɛk3」的「dɛk3」可以用義為「跳」的「趯」作本字(但此字卻不宜用來作「dɛk2渠走」的「dɛk3」的本字),而這個「趯」字已有同道考證過,茲不贅述。

被「貶謫」的官員就是「被朝廷dɛk2走」的官員。「謫仙人」就是「被天庭dɛk3走的仙人」。

「謫」又可以寫作「適」。《王力古漢語字典》「適」條︰「……又(《集韻》‧陟革切,音謫,入,麥韻,知。錫部)通『謫』。譴責,懲罰。《詩‧商頌‧殷武》︰『歲事來辟,勿予禍適,稼穡匪解。』《毛傳》︰『適,過也。』王引之《述聞》︰『謫與適通。』《史記‧酈生陸賈列傳》︰『楚人拔滎陽,不堅守敖倉,迺引而東,令適卒分守成皋。』司馬貞《索隱》︰『《通俗文》云︰「罰罪云謫。」即所謂謫戍。』又指天象變異,舊時視作天罰。《禮記‧昏義》︰『是故男教不修,陽事不得,適見於天,日為之食。』鄭玄《注》︰『適之言責也。』孔穎達《疏》︰『謫謂日之將食之氣,氣見於上,所以責人君也。』」

許偉建《上古漢語通假字字典》「適」條︰「2.讀為謫(zhe2)。適為錫部書紐字;謫為錫部端紐字。錫部疊韻;書、端準旁紐。(1)指摘。《孟子‧離婁》︰『人不足與適也。』(2)流放,貶職。《史記‧陳涉世家》︰『發閭左適戍漁陽。』《史記‧賈誼傳》︰『既以適去。』」

《睡虎地秦墓竹簡‧司空》︰「百姓有母及同牲(生)為隸妾,非適(謫)罪殹(也)而欲為冗邊五歲……」(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的譯文是這樣的︰百姓有母親或親姐妹為隸妾,本人没有流放的罪而自願戍邊五年……)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的注說︰「適,《漢書‧陳勝項籍傳》注︰『適,讀曰讁(謫),謂罪罰而行也。』意即流放。……」

為什麼「謫」和「適」可以相通呢,除了字音上相同之外,大概是因為人之所以被「流放」,必然是緣於其犯罪,而朝廷流放罪人必先「宣告其罪狀」,於是就判罪一義而言,其字就當从「言」(「言」就代表「口語」或「文字」),而就罪人須離開其原有崗位,流放到某地而言,其字亦自可从「辵」。

(粵語詞彙研究所:誃)

黃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