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文:〈撐起一頭家的風華祖母〉
九、有節有度
我們家住着洋房,每月有從菲律賓寄來的外匯,在那個時代生活相對比較富裕,家裏長期都請傭人。母親要上班,我和弟弟小時候都請了奶媽。到後來,我的叔叔和姑姑們把堂弟表妹留在鼓浪嶼讓祖母照顧,家裏成了幼兒園,祖母是「園長」,最高峰時家裏有3名女傭。祖母對這些女傭都很好,平等待人,一點不會頤指氣使。女傭們也不覺得自己是下人,常常跟主人有說有笑。
漳州路是遠離鬧市一條僻靜的路,祖母有時候到廈門僑聯開會,回家時天都黑了,那時候的鼓浪嶼,街燈並不多。有一次,走到漳州路口,有個年輕的男人湊過來,跟她並排走,祖母毫不慌張,一邊跟他自自然然聊天,一直走到自己家門口才跟他說:「我到家了。」年輕人說:「好可惜呀!真希望我們能再走一會兒!」
「李家莊」的三樓,從前是租給外人的。二弟告訴我一件發生在他十來歲的事。當時三樓租戶的兒子來我家偷了東西,祖母去派出所報了警,警察未到的時候,那個小偷大概也有所察覺,就叫其女朋友來家裏接賊贓。那女人到來之時,二弟不讓她進大門,祖母說不可不讓她進來,反而自己卻上三樓,與其說是閒話家常其實是監視他們,結果賊贓無法接走,小偷最後讓警察人贓並獲。這一件小事令我弟覺得祖母心思慎密,很有頭腦。
祖母年紀輕輕守寡,她一直恪守中國傳統婦道,以子女家庭為中心,心無旁騖。俗話有說:寡婦門前是非多,而她是最沒有是非的那個。家裏假如有異性朋友來訪(祖父舊時的朋友),她一定將大門敞開。我小時候不明白,是到了自己年齡大了才突然醒悟,那是她清清白白、光明磊落的表現。
十、難逃文革
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開始一直到了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之前,我們家基本上都平安無事。其實那時候早已發生過四清、反右、大躍進、困難時期等災難,成千上萬人受影響,但因祖母一直「聽毛主席的話,跟共產黨走」,積極而且義務做僑務工作,所以也就沒什麼事。
文革像狂風暴雨一般到來,全國沸騰,鼓浪嶼小島也不例外。1966年我還是小學五年級的學生,我3個弟弟像台階一樣一級一級往下走,所有孩子都不用上學,大鬧「革命」。我們不到年齡,不像中學生那樣參加紅衛兵,捲入漩渦,我們最要命的損失是失去了求學的機會。否則的話,以我們這種書香門第出身的孩子,不會在知識上如此空白一無所有。
到了文革中期的1968年開始,毛澤東決定放棄一整代鬧革命造反的年輕人,幾乎是強迫「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即到農村去當農民。這一次沒那樣幸運了,我們家的孩子注定逃不過。
文革後期「復課」,我們陸續上了中學。我因小時候祖母管教嚴格,加上自己性格不那麼貪玩,比較好學,算是多少長了點知識。我3個弟弟因荒廢學業,成群結隊成天玩樂,完全無心向學。有很長一段時間,我認為身為知識分子的父母在文革期間沒有盡責督促子女讀書學習,導致弟弟們學業荒廢,對此頗有怨言。
等到父母雙雙去世之後我才忽然醒悟到,雖然不能說父母毫無責任,但最大的責任其實不是父母,而是文革。當年所有的孩子皆不用上學都玩得得意忘形,怎麼可能叫他們坐下來唸書?社會風氣如此誰也扭轉不來,這樣高要求父母未免苛刻。可惜父母已經逝世,永遠聽不到我的懺悔和道歉。
那時候一家只能留下一個孩子在城市。我是父親的掌上明珠,又是唯一的女兒,因為擔心不安全,父親絕不讓我下鄉,但我大弟就必須下鄉,到農村安家落戶,這是我祖母最不能忍受的。
十一、南來香港
七十年代初,中央有新政策下達,廈門開始讓港澳同胞、華僑申請出國。鼓浪嶼已有一些熟人或同學申請去香港。那時候出國的人都很神秘,生怕有人知道──當時的政治氣氛下,生殺大權掌握在公安局派出所手裏,隨時可能沒收你的通行證。私底下人們既議論紛紛又非常羨慕,有海外關係的人千方百計找機會申請出國。
我估計是父親向祖母提出,申請帶大弟和我來香港的。爺爺在菲律賓逝世,留下的遺產請他弟弟即我叔公幫忙管理,叔公年齡已大,確實需要去菲律賓處理這些事。更重要的是她最疼愛的孫子我大弟沒有出路,祖母生命的中心是她的子孫,尤其是蔡家的嫡系子孫,在這些事情上祖母肯定聽從父親的建議。
1975年祖母獲批准帶我大弟來香港,她那時已經64歲了。兩年後1977年4月我獲批准拿單程證來港。
坦白說,那時候的我雖然經歷文革,害怕政治運動,尤其厭惡「階級鬥爭」,但壓根不想離開祖國離開鼓浪嶼。對於一個在紅旗下長大的少女,接受的都是共產黨的教育,對如何在陌生的資本主義香港生活顧慮很大。問題是那時候高考還未恢復,因父親在廈門大學的關係,我去了廈大中文系做臨時工幫手編寫《普通話閩南話對照詞典》,一邊旁聽一些講座或課程。假如我不來香港,連一份正式工作也沒有,還要佔用家裏的「留城」名額,以我一向非常聽話的性格,沒有理由不服從家裏的安排。
說來幼稚可笑,當時最痛苦的竟然是覺得對不起周總理。那時候極度崇拜周恩來,視為偶像,認為他為新中國嘔心瀝血鞠躬盡瘁,我這樣做逃兵,怎麼對得起他的英靈?
十二、遺憾終老
來到香港後我才知道生活條件跟鼓浪嶼相比差別太大了。鼓浪嶼我和大弟各自有一間臥房。在這裏,我祖母租了人家一間小房間,屋主是福建同鄉,在中資銀行做經理。那小房間裏有一張碌架床,我大弟睡上鋪,我和祖母睡下鋪。
七0年代租房還不如今天的劏房,劏房還有獨立的廁所,我們那時的租房要跟屋主共用廁所,屋主兩夫婦,上面有母親,下面有5個小孩,加上我們三口人,單單是上廁所就很麻煩,還不要說別的。
房間內擺放米、油、鹽,還有鍋、電飯煲、碗筷等等,即我們日常生活的所有用品都不能放在屋主那裏,在廚房裏煮好了飯菜,立刻就要收拾到自己房間裏來。祖母在鼓浪嶼從來都有工人做飯打掃,現在所有家務都要自己動手,而且一天到晚只能屈就在一間小房間裏,連到客廳看電視也不可以。
我剛到香港時祖母帶我到親戚朋友家去拜訪,很快地,我們都知道所有早年移居來港的人,生活條件都比我們好太多了,尤其是住房。
我想這對祖母的衝擊非常之大。當年祖父逝世,她是蔡家這條船的掌舵人,是她決定讓兒女在內地成長,而且也取得驕人的成績,她一直認為自己是做對了,是正確的,對得起早逝的祖父。
沒有想到一到香港,她發現自己竟比不上所有的親戚朋友,包括那些小時候一起玩的小夥伴──本來她們都沒我那麼聰明,不如我能幹,也沒有我的學歷,怎麼現在都比我有錢有地位?祖母雖然平易近人,但心氣還是比較高的。她已6、70歲了,時不與我,時光不可能倒流……
人生有許許多多十字路口,每個人的一生都必須面臨抉擇。當我們站在十字路口時,誰也不知道前面的路那一條更好走──是康莊大道還是羊腸小路,是平坦順暢還是坎坷不平,是青雲直上還是萬丈深淵?誰也沒有水晶球,誰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只能憑自己的判斷。怎麼樣的選擇都要承受抉擇了的後果。
我不能評論我祖母當年的決定是否做得對,因為1949年前後決定回國參加社會主義建設的人實在太多了,包括許多了不起的各個行業精英和知識分子……
我祖母1986年因胃癌去世,享年75歲,在香港的最後幾年她過得並不快樂。
2020年11月 完稿
我的祖母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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