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見到她一臉輕鬆跟我午餐,忍不住問她有何喜事。她得意的說︰「我們終於可以搬走,不用跟奶奶一起生活了!」那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記得她新婚初期,兩口子因經濟負擔不來的緣故,硬着頭皮跟奶奶同住。那些日子她壓力很大,因為老公是獨子,感覺自己像闖進了老公跟奶奶的「二人世界」。
那時就勸她︰能搬就快搬。畢竟住在同一屋簷下,彼此的喜好、生活習慣都不同,很容易誤會叢生。很多時候婆媳間出現的爭執,如拖鞋的擺放,以至衣服怎樣摺與放,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但誤會起來卻可以鬧得很僵。
還好,現在一切總算告一段落。
如果問,媳婦跟奶奶的距離到底要多遠?有人覺得愈遠愈好,起碼大家少見面就會少些衝突。我倒覺得這非良方,到底奶奶是老公的母親大人,怎可以這樣疏離。但若太近,朝見口晚見面也不妙。所以有建議說,住在同一區,大概十多分鐘車程就剛好。
不過婆媳關係的關鍵還是在男人身上。如果老公「識做」,不會偏幫某一方,跟太太在大事(或大決定)上有共識,才跟婆婆商量。如果公公仍在,有時跟他先商議,讓公公跟婆婆轉述,可能更好。
倘若婆媳之間真的出現衝突,老公的角色就是嘗試擺平,不要讓衝突擴大成積怨,特別是奶奶對媳婦作出嚴厲批評,老公更要挺身而出為太太護航,免得這毒根深種,成為婚姻的頭號殺手。
如果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奶奶的那本經更加難唸。只是,若媳婦願意將勤補拙,努力去維繫彼此關係,丈夫也樂意配合的話,沒有難度。
原刊於《晴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