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下半場迎來選舉威權主義

中央必須了解到它實際上不單是修改選舉制度和提升施政效率, 而是大幅改變香港的政治體制,對此有參考更多經驗的必要。

回歸24年,如無意外一國兩制將以《港區國安法》 和修改選舉制度為主旋律,步入下半場——感慨一點就是「 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 但當初確實是有些人自己選擇與北京「攤牌曬冷」, 賭輸了也好應承擔相關責任和後果。

另一方面,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 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 其中立法會議席料由目前的70席增至90席, 盛傳地區直選將被減至20席,功能組別為30席, 重新引入的選舉委員會將佔40席,明顯帶有打造新(愛國)精英, 一併牽制甚至震懾商界和建制派的意圖。

走向選舉式威權政體

有一位政治科學家有這樣辛辣的說法:(真正的)民主制度是「 政黨會輸掉選舉」的政治制度, 恰恰是因為沒有人能夠系統地阻止對手贏得選舉, 這可謂對今後香港政制的最貼切寫照——至此, 香港正式成為一種由威權政體到民主政體的不完全過渡而產生的混合政體(hybrid regime),政治壓迫與選舉兼備。 香港政制選擇的難處在於要麼盼望一開始就不健全的民主, 能有朝變得更制度化,不然就容易會退回到威權主義。現在, 在這兩種元素此消彼長之下,正在形成一種選舉式威權主義( electoral authoritarianism), 或許這就是人大副委員長王晨所形容的「 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近年西方自由民主霸權退潮,混合政體在全球各地有增無減, 當中較成功的例子都有一個共通點:它們都是競爭性威權主義( 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 令競爭性威權主義成為今天威權政體的最常見模式。證據顯示, 有舉行具競爭性的多黨派選舉的威權政體, 其壽命明顯比沒有舉行選舉的長, 而有舉行具競爭性選舉的威權政體,在一些政策範疇的預測與表現, 同樣比沒有舉行選舉的好,甚至可與民主政體媲美。 所以筆者最關注的是,今後香港的政體作為一種選舉式威權主義, 能否達到競爭性威權主義的要求,令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即使是威權也須具競爭性

所謂競爭性威權主義的最關鍵因素有二:政黨與多黨派選舉。 當然目前兩者均存在於香港的政治環境中, 然而建制派的表現經常為人詬病,而民主派被逐出議會後, 建制陣營之間也難望出現具競爭性的多黨派選舉。更重要的是, 假如將來立法會的地區直選議席被減至20席的話, 勢必嚴重影響地區政黨的生存空間,扼殺多黨派競爭的可能性, 與形成競爭性威權主義的要求完全背道而馳。

筆者不是不理解,北京不欲設太多地區直選議席,以免平白讓民主派得益,此外選區增加得太多亦會令地區直選「 區議會化」,變得不倫不類。 再者中央也可能藉立法會議席增至90席這一點, 以緩解外界對香港民主化的期望與壓力。之不過,今天威權政體維持多黨派選舉已不單是為了樹立認受性, 來封住西方的嘴,而是多黨派選舉制度對威權政治有其獨特功能與作用。

相對於民主政體,威權政體需要額外的機制來管控精英分享權力, 以及行使社會控制,此外,非民主政體亦經常面對蒐集有關精英和社會的可靠信息的問題。 根據過去一世紀的經驗,即使在非民主的環境下,最成功的統治組織和工具依然是政黨,因此就連許多獨裁者都在管治中加入選舉元素,以收穩定和鞏固政權之效。

政黨與選舉是關鍵 卻在建制派手上失效

一直以來,大家都很清楚香港建制政治的問題,包括建制陣營的團結與能力問題、近年逐漸浮現的青黃不接和老年化等人才問題,以及北京的「收風」問題。

而事實上,政黨的本來作用正正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 它能夠凝聚精英,處理當中篩選、招募,甚至清洗的工作, 同時為有志者提供職業階梯,保持其忠誠度,並確保頂層人士準時退休。

另一方面,多黨派選舉除了有助動員群眾之外,更重要的是,它可顯示政權中哪些社會力量比較受歡迎,哪些不受歡迎,這些信息有助當權者避免災難性和不得人心的政策失誤、更明智地在管治聯盟中分配資源,以及對民眾作出政治讓步。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建制陣營非但從未處理好這些問題, 反令問題不斷惡化。同樣地,新的選舉制度安排在給人們帶來信心之前,已給人「分餅仔」、容易出現派系紛爭的觀感,再加上建制派變得愈加左傾,不停地尋找新的目標與敵人,搞得人心惶惶,遑論連繫群眾, 擴大社會基礎。

參考多方經驗 避免建制「自民黨化」

如此下去,相對於各界獲得更充分的代表,新的選舉制度下更可能出現建制陣營「自民黨化」的現象—— 演變成一黨多元之下的派系共治,並且在長期執政下,形成選委、政黨和大財團相互交換利益的「鐵三角」。受目前的修改選舉制度的總體思路所限,唯有繼續強化政黨,引入適度競爭,而非一味追求穩勝, 才足以打破回歸以來建制政治的困局,並符合競爭性威權主義的最基本要求。

愛因斯坦曾說:「如果我有1小時拯救世界, 我會花55分鐘去確認問題為何,只以5分鐘尋找解決方案。」 問題本身的界定,比其解決方法更為重要。 中央必須了解到它實際上不單是修改選舉制度和提升施政效率,而是大幅改變香港的政治體制,對此有參考更多經驗的必要。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袁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