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水(tɔŋ55 soey35)
餐桌上的「湯」,粵語又叫「湯水」《香港粵語大詞典》「湯水」條︰「(久熬材料而成的)湯︰天熱,飲多啲湯水[天氣熱,多喝點兒湯]。」原來至遲元朝已有「湯水」這個詞。
高文秀《劉玄德獨赴讓陽會雜劇》第一折︰「[蒯越云]」我有一計,俺這裏安排一席好酒,多着些湯水,多着幾道嗄飯,准備幾碗甜醬。我着他酒醉飯飽,走不動,撑倒了呵,那其間下手拿住。我着他死無葬身之地。公子,此計如何?」
得1(續)(dɐk5)
用一個「得」字表示「可以」,是粵語和古漢語的習慣。這一點筆者在拙著《粵語古趣談三編》「得1」條已簡單討論過了。現在之所以決定再在這裏囉嗦一下,是因為近來發覺,現在的後生輩似乎都已經不習慣用「得」這個詞來回答別人的詢問或要求,而只會用「可以」了!這顯然是受普通話的影響。
平日習慣說普通話的人是不會用一個「得」字去向人表示同意的。譬如當某甲問某乙「你的雨傘可以借我一用嗎」時,某乙只會回答說「可以」,而不會說「得」。如果大家都在說粵語的話,某乙就既可以回答說「得」,也可以回答說「可以」;不過一直以來大部分粵人都會說「得」。可是現時的後生輩似乎99%都只習慣說「可以」或「可以呀」。即使發問者用「……得唔得」這樣的句式發問,後生輩現在都依然不會用「得」而只會用「可以」或「可以呀」來回答!這樣下去,粵語「得」這個傳承自古代漢語的用法就會因為普通話的影響而滅亡了。
《祖堂集》(南唐 釋靜、釋筠編撰)卷四《石頭和尚》︰「思(和尚)曰︰『你去讓和尚處達書得否?』對曰︰『得。』思曰︰『速去速來。……』」又同書卷七《巖頭和尚》︰「峯云︰『我有同行在彼,付汝信子得摩?』僧云︰『得。』」從以上幾個出家人的對答可知,我們粵人用一個「得」字回答別人的詢問或要求,是古漢語的習慣。筆者希望後生輩不要丟掉這個語言習慣,也希望現在仍然懂得這樣用「得」字的朋友提醒身邊的後生輩,請他們重新培養這個習慣,不要讓普通話把我們的母語埋葬了!
必須補充的是,普通話也可以用「得」表同意,不過用法跟粵語略異。閔龍華《現代漢語用法詞典》「得」條︰「動。(4)<口>用在句子開頭,表示同意、禁止或無可奈何︰得,就這麼辦|得了,別說了|得,這下子完了!」由此可見,普通話用「得」表同意時,後面必然接另一語句,所以閔氏說「用在句子開頭」;而粵語表「可以」的「得」卻可以是「獨詞句」,即後面是無須跟任何字詞、語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