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常見濫用詞語(一)

你真的用對了這些稱謂嗎?
撰文:容若
本名劉晟,長居香港。連續擔任報館編輯30年;先後在21家香港報刊闢有長期專欄,有文史著作十餘種;先後在電台連續多年主持節目。
香港自1970年代亂改粵音以來,濫用中文詞語也形成一股惡流。原因不外「重洋輕中」。重洋,指應用中文而套用洋框框。輕中,指用者以為中文比英文次一等,從學習到應用都隨隨便便,即使不囿於洋框框,也囿於其他框框。本文就近年依然存在無數濫用之例挑出二十個,加以分析。

王子

王子一詞濫用,指父子二人同時稱為王子。
最常見一例是英國的查理斯王子及其兩個兒子,父子三人同稱王子,十年如一日。是否用者連父子不分都未想到?原來,英文沒有「王子」一詞。英文 Prince 泛指王室中的男性,不但王子、王孫可用,王兄、王弟、王叔、王姪⋯⋯都可應用。混淆自然難免!
記得童年讀英國歷史,看到維多利亞女王同一個長了鬍子的男人合照,圖片說明「阿爾拔王子」。問老師,才知「王子」是女王的丈夫。
由於 Prince 一詞用途多,有人譯為「親王」,所以英女王伊利沙白二世的丈夫除了譯菲臘王子,也譯菲臘親王;他的兒子譯查理斯王子,就不會父子不分了。
如查理斯王子譯為查理斯親王,似乎他與兩個兒子又不會父子不分。可是如此一來,卻與其父菲臘親王父子不分了。
總之,中文分工精細,英文分工粗疏,有此矛盾,翻譯時造成上述父子不分的現象。如何解決?不在本文研究之列。先舉此例,在於說明:一旦受洋框框限制,應用中文,就不可避免出現濫用的情況。

同志

同志一詞濫用,指它被當作同性戀者的代號。
同志,古指志同道合,又稱同道。近世以來,大家都為一個理想而奮鬥的互稱同志。一般是政黨成員才互稱同志。
同性戀,是指男與男的、女與女的,古今中外都存在的行為。成語有「斷袖分桃」。分桃,指春秋末期衛靈公與彌子瑕的同性戀。斷袖,指漢哀帝與董賢的同性戀。不少帝王都有此癖,在中國既不鼓勵同性戀,也不當作犯罪行為。西方則反是,由嚴禁一變而為鼓勵。西風東漸,近年香港有人提倡「同性戀合法化」。稱同性戀者為同志也是1970年代初起,跨過「九七」而愈多。

淑女

淑女一詞濫用,指它被人用來美化自己。
淑女,語出《詩.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古以來,用於未婚而又賢淑的少女。舊時習俗,男女成婚,門前貼上對聯曰:「幸有香車迎淑女,愧無旨酒款嘉賓。」可知淑女一詞,用於形容別人,不能拿來美化自己。可惜近年用濫了。最突出一個例子:一位曾任港英高官的女士參加某種競選,指競選對手的男子為「君子」而自稱「淑女」,稱此競爭屬「君子淑女之爭」。她的外國學歷不容忽視。可是,君子與淑女之間只有愛而無爭,這一點她是忽略了。香港高官中文水準如此,其他女子自稱「淑女」也就難怪了吧!

元首

元首一詞濫用,指它用於表示非元首的職位。
香港傳媒所起監督作用,不容置疑。可惜政治常識貧乏,經常鬧出張冠李戴的笑話。元首一詞濫用,事所常有,可謂數十年如一日。印象最深一次,美國總統奧巴馬會見日本首相麻生太郎,被香港傳媒(包括報紙、電台、電視)說成「兩國元首會晤」。如說奧巴馬是美國元首,那是不錯的,把麻生太郎說成元首,那就錯了。
元首,是國家元首的簡稱,對外代表本國人民。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簡稱國家主席)、日本的天皇、英國及其他王國的王(包括女王)、美國及其他共和國的總統,都屬於這一級。奧巴馬身為美國總統,當然是元首了。
代表本國政府的是行政首腦(簡稱首腦),如日本、英國及其他王國的首相,中國的國務院總理及其他共和國的總理。
根據國際慣例,外國的國家元首到訪,鳴放禮炮二十一響致敬;外國的行政首腦到訪,鳴放禮炮十九響。
有人認為,長期以來,香港的執政者只着眼經濟,鼓勵居民「勿談政治」,以致政治常識薄弱,常鬧笑話!

狀元

狀元一詞濫用,一般人似乎不大注意,乃至茫然不知。其實沒有認識狀元「獨一無二」的性質。
狀元,原是科舉考試名稱。以明、清兩代制度為例,鄉試第一名稱解元,會試第一名稱會元,殿試第一名稱狀元(殿試第二、三名分別稱為榜眼,探花),可知元者,頭也;不論哪一級的考試結果,獲取「元」的稱號都是獨一無二的。帝制崩潰,民國成立,沒有科舉上的狀元。可是狀元之名仍被利用,比喻各行業中最出色的一個人,有「行行出狀元」之說。每一行的狀元,當然也是獨一無二的。
1950年代,香港開始有中學會考制度。考獲成績優異者,有人始以狀元名之。可是,這些高材生卻有多人被稱為「狀元」。這是狀元一詞用濫的開始。
其他濫用,不提也罷,狀元一詞濫用,同香港當局輕視中國歷史不無關係。
待續
原文刊於《國學新視野》2015年夏季號,本社獲授權發表。
(封面圖片:設計圖片)

本社編輯部